调解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三个程序之一,调解成功与否对解决劳动人事争议具有重要意义。
7月4日,记者从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悉,今年该院在全市率先专门挂牌成立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庭,为市民和企业提供了规模较大、功能划分明确、可供双方调解的固定场所。
▲调解现场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二郎留学生创业园的区仲裁院内,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庭就设在该院。走进庭内,120平米的室内放置着一个椭圆桌,旁边还有协商区和休息区。不同与其他庭,这看上去少了些严肃、多了份温馨与和谐。“我主要是觉得赔偿太低了,至少还要涨5000元才行。”市民周某正在庭内,与其工作的KTV负责人就双方存在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
原来周某在工作时提供的是亲戚身份证,登记在KTV工作,他以企业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由企业支付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两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加班费以及未支付的半个月工资共计5.5万元。“你自己提供的都不是你本人身份证,我们之间的劳动关系都不成立,我不得赔偿。”KTV负责人反驳道。
正在双方僵持不下时,坐在一旁的调解员说:“首先,申请人你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这是不符合企业规定的,涉嫌欺骗;其次,企业你要知道申请人虽有过错在先,但其能提供他本人在工作的证据,而且你确实没有为他买社保、签订劳动合同,这更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大家都从彼此的角度想想,最好协商解决。”经过近20多分钟的商讨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周某获得赔偿金2.2万元。
“像这样让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坐下来仔细协商,我院以前只能为他们提供流动性的调解室。”该院院长赵惠明介绍,为了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今年5月21日在全市率先专门挂牌成立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庭,将原先闲聊式的协商变成了摆事实、讲道理以及谈法律条款的硬性规定,从而提升了调解的专业性和严肃性,调解的效果也更容易让人信服。到目前,该院共受理案件181件,其中调解庭共调解案件121件,调解成功率67%,比前5个月的调解成功率提升了5%。
记者张玉兰 小编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