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家暴,九龙坡区开出今年首份针对女性《家庭暴力告诫书》

家暴

常见的施暴者多为男性

女性往往是受害者

然而

近日九龙坡白市驿发生一起家暴

“受害者”却是家中的丈夫

我区警方即开出

本年度第一张针对女性成员的

《家庭暴力告诫书》

7月14日上午10点,市民黄真(化名)拉着妻子急匆匆地走进白市驿派出所大厅,同来的还有黄真的姑姑。

▲前来协商调解的黄真夫妻俩

仔细一看,只见黄真的左眼红肿,手臂上还有多处抓伤,伤从何而来?黄真告诉民警,自己身体上的伤不是别人造成的,而是自己的结发妻子,她动手打的!

原来,黄真的妻子昨晚醉酒后把他打了,而这还不是第一次。

这次,他实在是再无法忍受妻子的粗暴行为,来到派出所向民警求助,希望和妻子离婚。

妻子家暴?民警看看黄真的妻子小雪(化名),长得比较文静,怎会殴打自己的丈夫?面对民警的询问,小雪竟然很爽快地就点头承认了。同时她还不停地对丈夫表态,“我一定不会有下次了!”但她的悔改态度并没有再得到丈夫的谅解。黄真及姑姑的态度还是很强硬,坚决要求离婚。是什么让他下如此大的决心离婚?

黄真告诉民警,妻子小雪一天无所事事,还对他疑神疑鬼。而且,小雪常常出去喝酒,每次醉酒后都会对黄真进行殴打。刚开始,黄真因为自己是男人,也就让着妻子,虽然身上受伤,也只是一忍而过,不予计较。可是,情况一直没有出现改善。因为夫妻龃龉,两人还多次到派出所报案,接受民警调解。

此次,在民警的调解下,黄真的态度有所软化。他表示,自己也不想就这么失去这个家,只要妻子愿意悔改,日后还是团团圆圆的一家人。鉴于小雪不止一次对丈夫实施殴打,民警对小雪进行了郑重严肃的法律宣传和教育,并对她开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据悉,这是白市驿派出所第一次对女性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也是我区警方2018年度首份针对女性的家暴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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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家庭暴力告诫书》

在情节轻微、主动消除或减轻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公安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督促加害人改正而作出的行政指导。

书面告诫对象

家庭暴力情节轻微,尚不够治安处罚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施暴人予以口头告诫;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对施暴人予以书面告诫:

1 对十四周岁以下儿童、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的;

2 对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的;

3 对罹患严重疾病并在治疗期间的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的:

4 实施家庭暴力,经教育仍屡犯不改的。

公安机关作出书面告诫的,应当制作当事人询问笔录,查明当事人身份、基本违法事实,并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做到证据确实、充分。

告诫书送达方式

应向施暴人当场宣读告诫内容,经施暴人在《家庭暴力告诫书》上签字捺印,即视为当场送达。

施暴人拒绝签收《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公安机关可以邀请基层组织代表作为见证人,说明情况,由民警、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即视为送达;或将《家庭暴力告诫书》送达施暴者的日常住所,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告诫书的作用

1 对施暴者的警告,制止家庭暴力的继续发生和恶化。

2 作为家庭暴力为原因提出离婚的证据,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一方当事人可以《家庭暴力告诫书》作为主张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人民法院认定家庭暴力成立的,对受害人要求损害赔偿等主张,依法应予支持。

3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因家庭暴力导致人身伤害等刑事案件时,受害人提出施暴人曾实施过家庭暴力行为的,经核实公安机关曾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可以视为处理该案的酌定从重情节。

记者张玉兰  通讯员王远程  小编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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