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十四届梁平区委专项巡察工作巡察公告

梁平区气象局2018年10月16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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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委批准,区委专项巡察组于10月16日进驻蟠龙镇开展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工作,时间为一个月。

本轮巡察为区委专项巡察,是对蟠龙镇党委落实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的监督和督促。巡察中将紧扣监督主题,准确把握工作定位、主要任务和监督内容。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深入检查蟠龙镇党委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要求情况、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脱贫攻坚过程中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深入检查蟠龙镇纪委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情况,深入检查相关区级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深入检查区级部门定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面,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决策部署情况,聚焦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聚焦中央环保督察、中办二次回访、中央巡视“回头看”、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聚焦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紧盯“关键少数”,深入查找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独特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巡察期间,区委专项巡察组设置了专门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蟠龙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特别是涉及扶贫领域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蟠龙镇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编辑 彭雪丽 审核 张望

值班副总 高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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