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完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7〕183号)要求,为加强数据共享,减少学生跑路,推进学生资助网上办、就近办,市教委开发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实现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内高校、资金发放代理银行联网申请、审核、发放。
一、启用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时间
从2018年9月1日起,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庆市教委经费监管事务中心)门户网站(www.cqxszz.org.cn)上的“办事服务”栏中点击“重庆市学生资助信息化平台”登录使用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
二、全面应用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
(一)学费资助申请。9月1日至9月30日,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为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后6位数字为初始密码,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www.cqxszz.org.cn)在线提交本人学费资助申请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经就读高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学费收费标准照片。
(二)资助信息初审。10月8日至10月17日,市内各高校(包括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负责在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上完成本校学生在校情况、学费收费标准的初审工作。在市外高校就读的学生,就读信息与学生提供证明材料信息不符的,由区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通过全国高校学籍系统查询认证。
(三)区县资助审核。10月8日至10月28日,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完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7〕183号)及相关要求,在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上完成本区县申请学生资助身份、在校情况、学费标准、资助标准等审核。要避免重复资助,已享受泛海助学等项目的学生本学年度资助学费标准要抵扣。按规定完成资助公示。区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将审核结果导出,报本区县教育、扶贫、财政部门签章确认。
(四)资助信息上报。10月29日至31日,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大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上完成本区县申请学生审核信息上报,学费资助资金代理发放银行根据提交信息为学生统一制作银行卡,于11月中旬前发放资助资金。
提示:巫山籍贫困大学生因身份证号码被扶贫办录入错误、2018年补录、专升本、外地高校学生休学后复学等情况,符合资助条件无法登陆系统的,请及时向资助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7692195,57681713。
学生操作手册
1、登录
在浏览器打开系统链接(https://xs.cqxszz.org.cn/),按提示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进入服务条款页面,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服务条款】和【确定】,即可进入系统。
2、查看我的资助项目
登录成功后自动进入资助列表,点击预查看的资助项目即可。
3、学生申请
点击状态为处理中的项目,进入详情页,下拉页面至项目申请材料提交,填写信息并上传资料,然后点击【提交】,在确认对话框中,点击【确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