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不是停车场,违法停车很危险!

2021年12月14日,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铜梁大队民警巡逻至G8515广泸高速公路距旧县收费站1公里处,发现应急车道上停着一辆小轿车,车辆未开启了双闪,也未设置警示标志。民警上前了解得知,夫妻俩因家庭琐事起了争执,然后就将车高速公路路边“论输赢”。民警立即要求夫妻将车驾驶出收费站,并指出指出了非紧急情况下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以及在高速路上违法停车等行为的危害性。

民警对该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决定。

停车加速道,悠闲打电话

2021年12月22日,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璧山大队民警在G5013渝蓉高速璧山互通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加速车道内有一辆小车停驶,民警立即下车查看情况,发现该车驾驶员正在路边神态自如的接打电话。经过询问得知,驾驶员觉得这里比较宽,像停车港一样,以为可以停车。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驾驶员做出了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

 

发生故障未警示,一车占两道

2021年12月14日,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璧山大队民警开展夜间巡逻至S5九永高速下行19公里+500米处时,发现一辆中型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和第三行车道中间,占据了两个车道。据驾驶员陈述,车辆发生了故障,天黑了停车时未注意观察右边的护栏,因此停在两个车道中间。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驾驶员做出了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

 

高速公路交巡警提醒
1.驾车出行请提前规划行车路线,设置导航设备应在休息区或者非驾驶人操作;
2.行车过程中感到疲倦应选择就近收费站下道或在就近服务区停车休息,严禁在高速公路上停车;
3.禁止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车;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4.车内人员交流要心平气和,行车途中不与驾驶员发生争吵;避免驾驶员带情绪驾驶;更不能违法停车在车内争论。
5.在高速公路上,若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车能移动的,应将车移动至应急车道内,开启警示灯,在事故或故障车后方150米摆放警示标志,车上人员全部撤离至右侧护栏外安全地带,立即拨打110报警,切勿在车内或车道上逗留,避免发生二次事故造成更大伤害。

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乘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违法停车,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转载:重庆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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