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泼耍浑!高坪一商贩占道经营不讲理,还辱骂、阻碍城管人员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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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生报道网讯: 民发街是南充市高坪区的一条老街,因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现象严重,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不便,高坪区城管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为将“摆顺、扫干净、不拥堵”要求落到实处,5月22日,高坪区城管局白塔街道办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易军带领10余名执法人员,对民发街进行了综合治理。
“车子顺向摆放,摊位、货物收进店内,游商走贩全部到市场里面去……”街上商铺繁多,沿街商家将货物、餐桌椅等物品摆满了人行通道,游商走贩见缝插针在商铺与商铺之间的空地里开展经营活动,机动车辆随意停放在人行通道上,原本3米宽的人行通道让行人无处下脚,只得借道机动车道通行。5月22日17点30左右,高坪区城管局执法人员正在挨家挨户劝导商贩规范摆放,却发生了突发状况...
现场一辆三轮车违规停在人行道上,且喇叭促销声刺耳扰民,为此,高坪区城管局执法人员上前阻止,却遭到一位老年人的暴力阻碍!
当事人王某(化名)对抗执法,在公共场合谩骂、凌辱、还多次拉扯推搡执法人员。拒绝履行法定义务,蔑视法律规定,已经严重的亵渎了执法部门尊严。
交流无果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10报了警。随后,南充市高坪区白塔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
民警了解情况后,现场对当事人王某(化名)进行了教育与批评,经过调解,王某(化名)向高坪区城管执法人员赔礼道歉,城管执法人员没收其噪音扰民工具。
整个执法过程中,高坪城管执法人员冷静处理、文明规范,自始至终做到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高坪区城管执法人员亮证执法
城管队员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了全部经过
相关法律法规
城市占道经营,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第七款: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拍卖或者兜售物品,影响容貌和环境卫生。
暴力阻碍城管执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章第七十一条给出了相应的法律处罚:单位或者个人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影响城乡环境卫生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拒绝、阻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从业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高坪城管提醒广大市民、商业店主,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文明合法经商,维护高坪城市美好形象。(南充市高坪区城市管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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