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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政华被逮捕,成十九大后首个涉嫌这一罪名的“老虎”
04-21 17:13:14 来源:北京青年报—政知见

北京青年报—政知见消息,重磅!据最高检4月21日消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傅政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政知君注意到,傅政华是十九大后,首个涉嫌徇私枉法罪的“老虎”。

去年10月被查

傅政华1955年3月出生,今年67岁,他是河北滦县人,北京大学分校法律专业毕业,法学硕士学位,十九届中央委员。

公开资料显示, 傅政华从北京市公安局普通侦查员做起,一步步做到了后来的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司法部部长。

傅政华早年在北京市公安局任职,曾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兼大要案队队长。

据媒体2020年4月报道,1998年前后,傅政华接到了公安部的调令,前往公安部刑侦局任职。

傅政华在公安部期间参与了马加爵案等大要案的侦破,2005年在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任上调回北京市公安局。

傅政华重回北京市公安局后,先后出任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党委书记、副局长。

2010年2月,傅政华出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年7月,他成为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年5月11日晚,北京天上人间、名门夜宴等4家娱乐场所被警方查封,停业整顿6个月。这是对有偿陪侍处罚的最高上限。那场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的总指挥是当时新上任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

2013年8月,傅政华调往公安部,历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等。

2018年3月,傅政华离开公安部调往司法部,担任司法部部长2年后,2020年5月,傅政华出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10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傅政华被查。

在被查之前,傅政华还有公开活动。

2021年9月15日至17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陈晓光率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赴重庆市。当时,傅政华还参加了调研。

在傅政华落马之前,公安部有多个副部长被查,包括李东生、孟宏伟、孙力军等。

中纪委通报中的罕见措辞

今年3月31日下午5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傅政华被双开。

中纪委通报提到,傅政华完全背弃理想信念,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彻底丧失党性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投机钻营,利令智昏,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

从“完全背弃”“从未”“彻底丧失”“极度膨胀”“极为卑劣”可见,中纪委对傅政华通报的措辞,极其严厉。

“从未”这样的字眼也出现在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的通报中。

2021年9月,王立科被双开。通报提到,王立科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

2021年9月,孙力军被双开。通报提到,孙力军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质极为恶劣,权力观、政绩观极度扭曲等。

傅政华和孙力军的通报中,都提到了“政治野心极度膨胀”。

另外,通报指出,傅政华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那是官方首次明确,傅政华是孙力军政治团伙一员。

根据通报,傅政华还曾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危害党的集中统一”这样的措辞,是首次出现在“老虎”的通报中。

傅政华还被指:

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安全隐患

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破坏政法队伍政治生态。

涉徇私枉法罪

根据最高检最新披露,傅政华涉嫌两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

什么是徇私枉法罪?

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政知君注意到,在中纪委的通报中还提到了这么几句话——傅政华对纪法毫无敬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权专断,恣意妄为,造成严重恶劣政治后果。贪婪腐化,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罪名中有“徇私枉法罪”的还有曾经的“武爷”武长顺。

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2014年7月被查。2017年5月27日,武长顺一审被判死缓,他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

法院提到,武长顺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期间,滥用职权,对他人采取刑侦措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特别严重;徇私枉法,接受他人请托,包庇犯罪嫌疑人,使之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大之后,政法系统内有多人被查。

比如公安部原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原局长孟宏伟(构成受贿罪),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涉嫌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等。

傅政华是十九大后,首个涉嫌徇私枉法罪的“老虎”。

原标题:傅政华被逮捕,成十九大后首个涉嫌这一罪名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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