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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江红》片方起诉大V被反呛“立案就查你财务”,律师:被告应自证发布内容真实性
2023-01-29 17:34:15 来源:上游新闻

2023年春节档落幕,但围绕张艺谋执导的电影、票房冠军《满江红》的风波仍未结束。1月28日,《满江红》官博发文表示已对四位“造谣者”提出诉讼,而这四位大V也第一时间回应。还有大V反呛片方,称若立案将邀请第三方查《满江红》片方的关联交易问题。此事后续会如何发展?法院是否会立案?被告如何应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联系了法律界人士进行了分析。

上游新闻记者先联系了《满江红》的主要制作以及出品方北京欢喜首映文化,但均未得到回应。记者随后联系到影片主要宣发方的一位负责人,不过听完记者的采访要求后对方匆匆挂断电话。

▲2023年春节档票房冠军《满江红》。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满江红》官博虽已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4起诉讼,但仍处于“待审核”状态。不少法律界人士表示,最终能否立案还不好说。记者还注意到,被告方除了沈逸与申鹏为真实姓名外,其他两件诉讼都是用的网名。有网友质疑,用网名作为被告方进行起诉,并不会得到法院受理。

对此,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聂炜昌律师表示,用网名(作被告)对于提起诉讼并没有什么影响,“现在上网都是实名制,无论是在新浪微信还是小红书、抖音,都是实名登记的,可以将平台一并起诉之后,要求由平台提供注册用户名背后的个人,一般在接到律师函或者是接到法院传票之后,平台就会把相关的信息都提供出来。”

聂炜昌表示,“如果网友通过虚构相应的事实,影响排片、观众去进场观看,那就会影响票房收入。如果确实造成了这些影响的话,肯定可以起诉,这是没问题的。”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满江红》官博并未提到是否已将新浪微博所属的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列入起诉状中。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有银也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在立案程序中不提供准确的被告身份信息,立案成功的可能性比较低。鉴于几个被告均为新浪微博用户,若想诉讼进程能够顺利推进,应先通过微博平台或者法律途径获取被告的实名认证信息。

▲被诉大V之一反呛《满江红》。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王有银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第1196条,网络用户发表言论时应谨言慎行,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他人;发表不当、不实言论,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去年,电影《独行月球》片方就起诉了3名造谣“偷票房”者。

被提起诉讼的4名大V之一“屠龙的胭脂井”、美国匹兹堡大学脑残疾康复与脑语言专业博士杨滢也承认,如果是名誉权案件,法院肯定判自己输,“但是这种事,判输就是赢了,就是给我买流量”。

杨滢还反呛《满江红》片方称,目前已经有律师主动来接洽。如果立案,为了举证应诉,会请专业第三方团队对《满江红》财务进行尽调和审计,彻底调查其关联交易问题。

对此王有银律师表示,如果《满江红》片方主张名誉权受侵犯,那么被告应举证证明自己发布的信息均为真实,且未影响被告名誉,当然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佐证,那会被判处侵犯原告的名誉权,具体赔偿数额需要原告举证主张实际损失,由法院酌情判定。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独行月球》片方提出的诉讼请求中,除了责令停止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并通过《法制日报》连续30天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外,还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元及承担诉讼支出20000元。

上游新闻记者 汤皓

编辑:朱亮  

责编:李洋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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