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刑侦剧《我是刑警》大火出圈,最新剧情以周克华案为原型,也让此案再次受到舆论关注。有网友发现,某短视频平台上竟然出现自称“周克华情人张某英”的账号。
12月8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联系上该账号博主,她称自己身份是真实的,但不愿提供相关证明,开设此账号是为了“交友”。张某英老家所属派出所表示,张某英目前在外打工,父母在家,会去进一步核实。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有人公开宣扬对穷凶极恶罪犯的思念或美化,将严重违背社会基本道德观念和公序良俗。
自称周克华情人“张某英”的短视频账号。网络图
由真实案件改编的《我是刑警》在开播后引发观众热议。在前半部剧中,最为引人入胜的案件,是时间跨度大、侦破难度高的“张克寒连环持枪抢劫杀人案”,此案原型是震惊全国的“周克华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
在剧中,张克寒女友蒋美珍的原型是张某英。2012年8月15日,周克华被击毙后,张某英被警方提审。2013年3月22日,法院以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张某英当庭表示不上诉。
随着《我是刑警》热播,最近有网友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现,有“张某英(想做个平凡人)”的账号发布图片,并在个人介绍中称,“大家好,我是周克华的情人张某英。目前只过平凡的生活,所以在发作品时我不发露脸视频。”
该账号称,自己出生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某村,“我目前低调生活,不透露任何现拍的生活照片,请别到我家参观。目前我已改过自新。”该账号称,自己2012年被抓进看守所,2013年被判刑,已经于2017年出狱,一直在成都打工,目前有男友,最近准备回宜宾开理发店。有网友提问是否想念周克华,该账号回复“是”。
12月8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了自称张某英的博主,她表示,自己的身份是真实的,但不愿提供相关身份材料予以证明,“我要低调。”记者质疑其发布的照片都是之前网上流传的张某英QQ空间图片,“张某英”表示,也是因为低调,不会发布现在的照片。
“张某英”称,注册短视频平台的目的是“交友”,最近也看了《我是刑警》,并认为涉及自己的剧情符合真实情况。
12月8日,李端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张某英确实是当地人,因为周克华案被判刑,“后来服刑满了,曾经回来报到,现在在外面打工,已经过了好多年了,平时人没在家里,妈老汉(指父母)是在家里的。”
工作人员也表示,因为最近《我是刑警》爆火,可能是有人蹭流量,但也有可能是本人,“毕竟她年龄也不大,我们会去联系一下,看能不能联系到本人。”
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当时张某英案的辩护律师之一姚飞,他在看了相关账号信息后认为,“应该不是她的,和她亲属联系了,目前没有回复,也联系不上本人。”
另一位辩护律师李永超听说有类似账号很吃惊,“张某英释放出来之后就没跟我联系了,可能有人在那儿乱注册,不是她本人,是蹭流量的。”李永超认为,不管该账号是否本人,这都是很不妥的事。如果是假的,“冒充了别人的身份,或者是发表了不正当言论,肯定涉及一些法律问题。”
12月8日,上游新闻记者也联系了张某英的父母,但其父母的两个电话均已停机;另一电话拨通后,对方否认是张某英母亲,称“打错了”。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该博主确为周克华情人,其蹭流量行为有违公序良俗且涉嫌违法。从公序良俗角度,周克华是罪大恶极的罪犯,如果有人公开宣扬对穷凶极恶的罪犯的思念或美化,将严重违背了社会的基本道德观念和公序良俗,会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会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价值观产生误导。
如果视频博主并非张某英本人,从法律层面,若其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该博主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则表示,监狱法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其他公民有参与网络直播的权利,刑满释放人员当然也享有这样的权利,可以依法进行网络直播,点评热点事件,分享生活的点滴感悟,推荐好看的文章、有用的商品等。但是,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进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的,不得“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信息。
2023年初,有刑满释放人员以“刑满释放”为标签吸引流量、做“励志网红”并直播带货、经营粉丝群的网络现象受到关注,相关话题登上热搜。某短视频平台方面表示,对以“刑满释放”为噱头进行不当营销的行为一直予以严厉打击,对相关账号直播、带货权限予以封禁,对相关不当信息予以删除。
今年10月1日,某短视频平台也正式实施治理“违规蹭热不当获利”言行的最新规范,明确表示将对涉及利用“虚假身份”“虚假内容”“虚假营销”“虚假流量”不当获利的行为整体从严处置。
截至发稿,“张某英”账号的粉丝已经突破1万,并开通了两个粉丝群,分别有190人、199人加入。
上游新闻记者 汤皓
上游评论》
短视频平台现“周克华情人”账号,这样的“个人标签”实在离谱
近日,以周克华案为原型之一的刑侦剧《我是刑警》大火出圈,随后有网友发现,短视频平台出现一个名为“张某英”的账号,其个人介绍为“周克华情人”,引发网友质疑,称这样的“个人标签”令人不适。12月8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该账号博主,她称自己身份是真实的,但不愿意提供相关证明。张某英老家所属派出所表示,会进一步核实。
周克华作为一名悍匪,曾经给许多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莫大痛苦,也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以“周克华情人”作为个人账号标签,无疑是挑战社会公众心理底线的不妥之举。虽然目前尚不能证实其身份,但不管怎样,拿这样的人设当标签都是离了大谱。
如果该账号是周克华情人本人,她就可以以此为标签开设账号吗?恐怕,不能。这样利用特殊身份或人设来博眼球的,也并非首例。此前就有媒体报道,在社交平台上,有刑满释放人员开设账号,打造“浪子回头”人设,但很快这类账号被关停。虽然刑满释放人员开设社交媒体账号并不违法,但社交平台是一个公共空间,具有公共属性,也应重视价值导向,把“刑满释放”作为一个流量口打造吸引公众的人设标签,显然是有问题的。同理,把“周克华情人”作为标签也是一样。你可以用普通人的身份开设账号,但不能以此为人设博流量。
如果该账号是假冒身份蹭热度,那就是妥妥的无底线博流量行为,不仅挑战社会公序良俗,更触及到法律底线,必须立即喊停。如今,人人都是自媒体,都想要关注和流量。追逐流量本身没什么问题,但遵纪守法是基本前提,不能什么热度都蹭,什么流量都要。对此,平台应加强账号审核和管理,对一些不合理的标签和账号要及时清理。类似“周克华情人”这样的账号,无论是真有其人还是假冒蹭流量,都应让其偃旗息鼓,还网络空间以清净。
上游新闻评论员 龙春晖
编辑:朱亮 责编:李洋,龙春晖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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