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游新闻,12月21日晚,一名23岁的男性硕士研究生在川西的田海子冰川徒步时发生疑似高反,不幸身亡。据了解,田海子冰川徒步线路近年来因自媒体宣传成为新晋网红“野线”(未开放区域)。甘孜州相关人士表示,该徒步团没有办理相关证件,无正规领队,没有在当地报备。
上游新闻梳理公开报道发现,近年来,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驴友私入未开放区域(下称“野线”“秘境”)遇险或遇难事件,其中不少“野线”“秘境”都是自媒体炒红的所谓网红打卡路线。这些网红“野线”、打卡“秘境”在出事后是否已无人问津?类似打卡“秘境”是怎么被炒红的?又蕴含着哪些流量密码?如果造成严重事故,发布经验帖或组团帖的自媒体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一起来看看。
悲剧:短短一个月现多起“野线”徒步遇难事故
公开报道显示,近年来,全国多地已发生多起驴友私入未开放区域(野线)遇险或遇难事件。仅以今年10月为例,就发生多起轰动全国的“野线”徒步遇难事故,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南太行山老龙口瀑布,王某某坠崖地。南方都市报
10月12日,22岁男子王某某与在网上自发招募的驴友,来到南太行山老龙口瀑布附近的悬崖边,最终不幸坠崖。据参与打捞的南太行雷霆795户外救援队负责人宁先生称,悲剧发生在12日17时30分左右,“他拍照时可能脚滑了,也许当时山里天黑得早,看不清楚,导致他坠入下方水潭”。
13日17时许,王某某的遗体被打捞上岸。因地处荒野、地势险峻,河床布满巨石,救援队不得不将遗体暂时安置在避风处,直至次日上午才将遗体转运至可通车的路段。辉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证实称,“徒步路线是野线,未开发。”

“子龙秘境”,当地设立的警示牌。封面新闻
10月5日,一名30岁男子在四川甘孜“子龙秘境”瀑布下方坠崖身亡。据报道,5日下午当地捧塔乡政府就开展救援,但因事发区域地处深山,地形极为复杂,通行条件恶劣,救援人员直至10月6日晚间才抵达坠崖地点。经现场确认,坠崖者为一名30岁男性,已无生命体征。据捧塔乡乡长韩杰介绍,“他是一个人进去的,没有同伴,是其他人发现了打的电话,所以找的时间比较长。”该男子未成家,来自广东深圳。事发地有一条瀑布,路面不仅窄且很滑,一边是悬崖。据了解,“子龙秘境”位于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核心区及金汤孔玉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属于完全未开发区域。
从10月2日起,多名徒步爱好者从甘肃肃南县进入祁连山区冷龙岭区域,在青海省门源县老虎沟高海拔区域因遭遇恶劣天气受困。截至10月7日中午,搜救路线范围内251名徒步人员全部转移,另有1人因失温及高原反应不幸遇难。此前10月5日,门源县及海北州发布通告,禁止在祁连山冷龙岭等未开发开放区域开展探险、穿越、徒步等活动。
调查:出事“野线”组团帖仍充斥社交平台
据媒体调查,当前,在社交平台上,由自媒体博主组织的各种徒步活动正迅速兴起。他们以“打卡秘境”“穿越野线”等为噱头,通过社交平台灵活组队,或提供配套服务吸引爱好者,违规闯进明令禁止的未开发区域。相关推荐视频中,部分山路极其狭窄,仅容一人弯腰通过,身侧就是悬崖。当被提醒打卡地刚出事时,有人直言“早已知晓”。

一博主发帖称,12月15日刚去过“子龙秘境”。平台截图
12月23日,上游新闻登录某主流社交平台搜索发现,即使今年10月刚发生徒步者遇难,仍有不少博主仍在发布深入“子龙秘境”的经验帖,其中不少还是近期的。其中一篇帖子是标题是“2025.12.15子龙秘境”,写着“15号进山18号出山,子龙垭口4800(海拔)、长海子垭口4700、黑卡垭口4000”。组队组团帖也不少,比如“11.2子龙秘境组队,四天三晚包车走”“子龙秘境二路线穿越到小金,有想的搭子请进”,这些帖子多多少少都有人回复,还有人在询问路线和收费情况,但部分帖子被平台标注了“含有危险行为,请勿模仿”等提示语。
另一处出事的南太行老龙口瀑布,情况也差不多。“12月20日南太行徒步”“‘元旦南太行跨年夜’徒步活动招募中……”多条帖子无一例外都提出到刚出事故不久的南太行老龙口瀑布。
据南方都市报,这些网红“野线”经验帖博主中,不乏商业徒步团。一个主攻“子龙秘境”(四川甘孜)的商团收费4000元,声称露营点海拔达到4580米,“风景超值回馈”。
驴友黄小姐称,她在今年9月花费4280元报名了国庆假期的“子龙秘境”徒步商业团。她推测10月坠崖男子可能走的是瀑布线,“路不好走,危险系数高”。她表示,商团的路线虽然也是“野线”,但安全系数更高,“我们没有走瀑布线,而是选择翻垭口。”
记者向黄小姐报名的徒步商团进行咨询。领队发送的报名链接显示,徒步团走的是“子龙秘境”环线,由子龙沟进,野牛沟出。“全程我们将在高海拔扎营,其中长海子露营点海拔达到了4580米,其他两个露营点在3600-3800米之间,这对大家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但风景将会超值回馈。”该领队介绍,团队全程配备马帮让大家轻装上阵。一旦报名成功,团队将赠送一份高额(50万元保额)旅行保险。被问及“官方严禁进入未开发区域”的相关通知时,领队称“当地是不让进,但是我们能进,要找人”。
据当地政府干部介绍,“子龙秘境”是网络上取的名字,其实当地并没有开发,事发地就是一个无人区。“我们本地人进去都很怕,也不建议外地人去,但是网上有很多不实的信息,吸引了不少游客。”
揭秘:自媒体打造网红“秘境”引流成套路
据北京日报,今年夏天,社交平台突然刮起“景点平替”风,北京的一些天然河湖被包装成免费好玩的“亲水胜地”,“京西马尔代夫”“昌平阿勒泰”“丰台塞纳河”,只谈乐趣不提风险。7月,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小龙河,一名中年男子在夜游时不幸溺亡……记者调查发现,一系列网红秘境背后,有着一群推手,藏着旅行博主们精心设计的流量生意。

12月21日,一男子在田海子冰川徒步时突然休克,众人正在救援。网友图
“免费白沙滩隐秘小岛!京郊玩水天花板!”5月底,某旅行博主发布了一条网帖。配图中,碧水蓝天间孩童玩水挖沙,文案更是令人神往:“自带婴儿级缓坡的浅滩,孩子挖沙建城堡,大人躺帐篷啃西瓜。”不过在笔记中,该博主却并未透露具体地点。
“这是典型的引流套路。”一位业内人士称,为了增加关注量,博主们往往会故意隐藏所谓“秘境”的定位。想看具体在哪?得在评论区留言求位置,再点击关注成为粉丝,这才能解锁私信权限拿到定位。这一通操作下来,账号粉丝和评论互动量都变多,也能刺激平台算法,让内容获得更多推荐。
记者体验发现,想获取该博主推荐的白沙滩地点,就得跟着“套路”走。事实上,该笔记近1300条评论中,95%以上都在求位置。记者又随手查看了五条标榜“玩水好去处”的推荐笔记,结果无一例外,全得先留言、再关注、后私信,才能获得具体定位。
这还不是全部。还有部分博主,将商业广告植入“秘境推荐”中,借机带货。
5月中旬,某博主发布视频推荐瀑布秘境徒步路线。视频中,神秘悬崖、飞瀑流泉的场景赚足了眼球,点赞量突破2.8万,收藏量近万次。但当博主话锋一转,强调“涉水路段防滑鞋很重要”时,画风突变,开始推介某品牌溯溪鞋,不仅在视频中植入广告,还在文案中反复强调购买该鞋子的必要性。
释法:发帖误导他人或将承担侵权责任
安全事件频发下,“野线”徒步发生事故后的责任划分,也格外引发关注。
上游新闻注意到,针对社交平台上充斥的“野线”网帖,其背后的自媒体博主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单纯的经验帖,博主只分享经验,不少意在引流、吸粉,但不负责组团、收费;另一类,其本身就是活动的组织者或是其合作者,有明显的商业牟利考量。
针对第一类情况,相关法学专家称,游客自己走“野路”后,将相关经历发布在社交平台上进行引流,甚至推荐他人前往,也可能存在一系列法律问题。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李婧认为,游客在发布内容时,应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误导他人。如果因虚假信息导致他人受伤或发生意外,或故意隐瞒风险信息以误导性表述诱导他人前往,可能因过错行为导致他人损害而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博主通过社交平台组织活动并获利的行为,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东坤强调,其本质是商业行为,需遵守相关法规。
针对组织者应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刘东坤表示,该义务体现在活动前审核参与者、评估路线,活动中配备装备与领队,事后及时救助等多个环节,“商业性组织者的义务标准更高,接近于专业服务提供者。”
广东安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春林指出,在责任划分上,“商业组织者若缺乏资质或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参与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自担风险;AA制同行者一般说来无责,除非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对于参与者签署的免责协议,谭春林表示“并非绝对有效”,如内容违反法律或显失公平,法院可认定无效。刘东坤进一步指出,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依法无效。“‘自甘风险’不等于组织者可以完全免责,如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游客的法律责任,李婧认为,游客擅自进入未开发地区,可能触犯自然保护区条例及景区管理规定等。如因擅自进入未开发地区而给他人造成损害,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因擅自进入未开发地区而引发严重后果,如破坏环境资源、造成人员伤亡等,可能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李婧认为,如果因博主的问题网帖造成严重后果,社交平台在内容审核和监管方面也负有一定责任,如果平台未能及时识别并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内容,也可能因监管不力而承担相应责任。谭春林也认为,社交平台对博主发布的高风险内容负有审核、提醒与管理义务。
上游新闻综合南方都市报、法治日报、北京日报、封面新闻等
编辑:朱亮 责编:李洋 审核:王蓉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 联系上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