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国家森林公园用墓碑铺路一事引发全网热议。5月22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涉事公园和滨湖区文旅局,但电话未能拨通。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任张公典律师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用墓碑铺路,即便是无主墓碑,也有有违公序良俗之嫌。同时,如果墓碑的逝者仍有后人在世,用墓碑铺路就会伤害了后人的情感,涉嫌侵犯后人的名誉权。
此前惠山国家森林公园工作人员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曾介绍,惠山北坡的半山腰至山脚,遍布墓葬区。2005年,无锡当地启动殡葬整治工作。惠山北坡的私墓区也在整治范围内,一些大墓碑和水泥结构被拆除,替换为小墓碑。拆除过程中,有无主墓碑被裁切用作石板路材料。

惠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墓碑铺路引发广泛关注。截屏图
将墓碑用作铺路石是否涉嫌侵权?上游新闻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任张公典律师,他认为:“用墓碑铺路,即便是无主墓碑,也有有违公序良俗之嫌。墓碑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承载了尊严和哀思;裁切、踩踏、铺路,构成对逝者尊严的侮辱、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侵害。”
同时,张公典律师还指出,如果墓碑的逝者仍有后人在世,用墓碑铺路就会伤害了后人的情感,涉嫌侵犯后人的名誉权。按照《民法典》第994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编辑:邹渝 责编:周尚斗 审核: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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