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我省各市(州)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公布 贵阳市获优秀等次受到通报表扬
10月17日,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公布各市(州)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贵阳市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根据《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统计局、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和省审计厅等部门,对2017年度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目标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
经对各市(州)绿色发展指数、机制体制创新及工作亮点、公众满意度和生态环境事件进行测算,并结合环保督察有关情况等,综合评定出2017年度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贵阳市、黔西南州2个市(州)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安顺市、铜仁市2个市(州)考核结果为良好等次;遵义市、毕节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六盘水市5个市(州)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贵阳市、黔西南州、安顺市、铜仁市予以通报表扬。
绿色发展指数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和绿色生活等6个方面。经测算,各市(州)绿色发展指数分别为:贵阳市(83.63)、遵义市(75.97)、六盘水市(75.50)、安顺市(80.27)、毕节市(75.96)、铜仁市(78.11)、黔东南州(76.08)、黔南州(73.88)、黔西南州(83.35)。
在体制机制创新和工作亮点情况方面,各市(州)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中积极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开展自主改革试验和体现地方首创精神的亮点工作。贵阳市挂牌成立全国首个绿色金融法庭,积极开展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工作;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审结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这些创新性举措推动了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在公众满意度测评和生态环境事件情况方面,贵州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面向全省9个市(州)共计6790个有效样本进行抽样调查,涉及生态环境10个方面的满意度及生态环境年度改善情况。经调查,公众对我省生态环境较为满意,全省综合满意度为83.46%,较去年增长2.11%。各市(州)公众满意度为:贵阳市85.2%、遵义市83.62%、六盘水市80.78%、安顺市81%、毕节市80.35%、铜仁市87.3%、黔东南州83.73%、黔南州85.25%、黔西南州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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