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网消息,台风“温比亚”过境山东后导致潍坊等地受灾严重,相关救援仍在持续开展。
8月23日上午10点半左右,澎湃新闻跟随由山东省减灾中心出发的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奔赴受灾较为严重的潍坊市青州市。中午12点40分左右,在途径济南绕城高速、荣乌高速、滨莱高速后,救灾物资运输车在滨莱高速高青收费站驶出高速。
救灾物资运输车在滨莱高速高青收费站驶出高速。
澎湃新闻注意到,救灾物资运输车司机向收费站工作人员出示了山东省救灾捐助办公室8月23日出具的致各交通检查站、收费站“请予放行为盼”的凭证,不过高青收费站工作人员以“未接到通知”为由坚持收费,救灾物资运输车司机缴纳了185元过路费。
指示牌显示,高青收费站隶属于齐鲁交通集团。
山东省救灾捐助办公室8月23日出具的致各交通检查站、收费站“请予放行为盼”的凭证。
救灾物资运输车司机缴纳了185元过路费。
据救灾物资运输车司机介绍,他们8月22日晚上11点多从青州到达济南,8月23日一早将棉帐篷装车后,计划运抵青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这一程其实可以只需要两个半小时,但是现在必须多绕行一半路程,预计行驶四个多小时,因为济青高速北线和国道309部分路段都在施工修路。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济南至青州驾车走济青高速北线仅需要两个半小时。但是济青高速北线因改扩建工程需要,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禁止五轴及以上货车通行。
据救灾物资运输车司机预计,该程下午3点半左右将到达青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关于救灾车辆是否可免收通行费的问题,2004年起正式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已提出了相关规定。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2015年,民政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曾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提升救灾物资紧急调运时效,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也不乏遇到争议的案例。
2013年4月22日,山东一运送药品的救援车队通过连霍高速豫陕收费处时,遭遇河南高速管理收费站的阻拦,被告知不缴纳过路费不予放行,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23日,河南省高速公路方面解释:救灾车辆可以免费通行河南高速,但需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对此,不少媒体当时评论批评高速公路收费站仍“不近情理”地对救灾车辆收费的行为。但也有媒体提到,“收费站自身并没有免收过路费的权利,对于救灾车辆是否收取过路费,完全由各条高速公路公司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
《广州日报》曾刊发评论指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过于笼统,能否考虑由交通运输部门统一制作相关免费通行证明,畅通全国高速公路,值得思量”。
原标题:山东台风救灾车辆持证走高速被收费,收费站:未接到免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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