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客户端消息,9月6日,大河报A14版以《男子骑车与劳斯莱斯相撞后吓抽搐》为题,报道了在郑州市桐柏南路一辆直行电动车撞上,一辆牌号为豫AZ0000劳斯莱斯幻影豪车,电动车驾驶者获知豪车高达七八百万元,吓得抽搐瘫软倒地。9月6日下午,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获悉,警方已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劳斯莱斯幻影轿车负全责,电动车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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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受伤小伙伤情稳定医药费花6000多元
9月6日上午,在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部,记者见到了电动车司机郑某,他斜躺病床上,状态比日好许多。据郑某介绍,事发时,他骑着电动车沿桐柏路由南向北行驶,行经桐柏南路与弘大医院东门口东侧的时候,一辆劳斯莱斯幻影豪车从帝湖旁边的小路驶出。它自东向西行驶,准备左拐进入桐柏南路。
郑某说,看到该车,他以为劳斯莱斯幻影会随机行驶过去,“我没有想到,它突然停了下来,整个车身横在桐柏南路东半幅,阻挡着了去路。”郑某说,他一边双手紧握刹车,一边下意识伸脚试图用鞋底扒地,阻止车子继续前行。无奈,车子终究没有刹住,撞上劳斯莱斯。
“我的头撞到车上了,胸口被电动车把顶住了。现在还是胸口疼、腿疼。”郑某称。郑某母亲手拿儿子的X光片说,片子成像显示,胸腔有积液,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目前,医药费已经花了6000多元,全部是自己掏钱拿的,没向劳斯莱斯车主和司机要钱。
进展:警方认定劳斯莱斯负全责
9月6日下午4点多钟,在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室,民警将劳斯莱斯司机陈某和电动车主郑某的父亲,叫到一起介绍事故处理情况。民警称,这起事故不大,依照法律规定,符合走简易程序处置,并对双方下达了事故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上称,2018年9月5日10时许,陈某驾驶豫AZ0000号小型客车,沿桐柏路东侧无名小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桐柏路交叉口左转弯进入桐柏路时,与郑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沿郑州市桐柏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发生碰撞,致郑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陈某其行为违反《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条规定,负此全部责任。当事人郑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我们已经表明了态度。即便没有责任,或者责任少,也不会让骑电动车小伙赔钱修车。”在现场,劳斯莱斯司机陈某和民警沟通时说。 一位知情者称,该车修复比较麻烦,所用材料需要进口,工艺复杂,完全修复好,达到原车喷漆状态,估计要十多万元。
据处理这起事故的民警介绍,劳斯莱斯车主自己修车,郑某受伤的医疗费赔付情况,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处理不了,建议他们走法律程序。
原标题:郑州男子骑车撞上劳斯莱斯吓抽搐,事故认定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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