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湖参考消息,有些事情就像陈年旧伤,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让社会疼一下。
就在刚刚过去的周六,一段深圳女童被殴打的视频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女孩只有8岁,打她的不是继母也不是老师,而是她的亲生父母。这种打也不是拍两下屁股打两下手板,完全可以说是虐打了。短短四分钟的视频里,女孩被脚踹、掌掴、拿凳子敲头,抡起棍子打。除了没看到针扎,容嬷嬷的招数都没这么多。
因为实在看不下去,邻居将这几段视频发到了网上。警方介入后,女孩的父母对此事供认不讳,目前当地妇联已经向法院申请了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安排对女孩进行陪护和心理辅导。
视频曝光后,人们的第一反应是怀疑这又是一起针对女童的虐待事件,因为视频中女孩的弟弟没有被打。但事后记者采访了视频的公布者,据她说他们不管儿子女儿都会打,全看自己心情顺不顺。其实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最大的问题就是难以被及时准确地发现以及取证。孩子很少会主动向父母以外的人倾诉,外人又常常受到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谁会去管别人家打孩子的事。
其实刘氏夫妇的行为被发现,也是很偶然。事后有不少邻居表示,这对夫妇平时对别的孩子还挺好,从来没听说他们暴打孩子。是因为女孩的父亲借过别人的手机登陆家庭监控视频,才被人从视频里发现了这一切。于是就有人提出,应该鼓励“知情人强制报告”,这当然是个有一定效果的制度。但对那些无声的、不被外人察觉的虐待,又怎么去发现呢?真的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看过这段视频的人,除了被刘氏夫妇下手之狠所震惊,更多人心痛的是女孩木讷的反应。不管父母怎么殴打,女孩没有任何反抗躲避的动作,据爆料邻居说,她连哭都不敢。这显然是已经造成心理创伤的表现,甚至有人认为这可能是“无情型人格”的苗头,其影响将绵延一身。虽然也是暴力的受害者,弟弟也时不时来欺负一下她,使这个家庭呈现某种成人化的层级感。在家庭这个封闭的结构中,父母既是给予者又是施虐者,两个受害者之间还互相欺辱,这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后现代的黑暗隐喻。
女孩及其弟弟,背负着这些黑暗的情感经历,该如何健康走完一生,确实是一件让人揪心的事。无论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反家庭暴力法》,刘氏夫妇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惩戒。但问题是这一对姐弟的抚养教育该怎么继续呢?把父母教育一下,然后接着把孩子送回家?谁会相信这样的父母是能三言两语教育好的。把父母判刑或者剥夺其抚养权,那让孩子去哪,社会抚养机构么。讲真,部分这类机构问题重重,甚至也发生过虐待事件。君不见,就在24号,广东练溪托养中心虐待案中2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07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前几天,湖南沅江未成年人弑母案发生后,我写过一篇文章。后台不少人跑来批评我太“圣母”,并愤愤地指责吴某是人渣。这两起人伦案件有个共同之处,就是家庭暴力,吴某的母亲也是以打骂代教育。这次被害的主角易位了,只是小女孩没有采取什么过激的反抗行为。但在这种环境中,暴力的种子将来又会以何种方式萌发呢?悲惨童年与成年后暴力犯罪的关系,已经被无数事实和理论所证实。
目前的报道中,我们还看不到刘氏夫妇的“面貌”。假如我们获得一个视角,去逼视这对夫妇,又将发现些什么呢?他们所租住的深圳西乡,是农民屋聚集区。丈夫刘某此前是美团外卖送餐员,也是被投诉被白眼的高发职业。而邻居在采访中也强调,他们“心里不顺”的时候就会打孩子。更重要的是,他们那一代人童年的成长环境,被打往往是家常便饭。可以想象,他们内心一定也积攒了很多戾气。当然,任何理由都不是虐待女童的借口,但不是每个成年人都能正确对待负面情绪。他们那些成吨的戾气又该去追究谁,该往哪里安放?
作为围观者,我们往往愿意给被审判的一方扣上一个惊骇的帽子,以倾泻自己的情绪,这是最简单畅快的。其实他们也不是不可以改变的。以我们家暴情况之普遍,以及托养机构之不完善,大多数遭受到家暴的孩子最终都只能留在家庭中。如果这对夫妇在接受惩戒的同时接受心理治疗,并在此后长期追踪关注,这对姐弟留在家庭中,还是一个可能性比较大的选择。这种在别的文化环境中看起来难以接受的处理方式,或许是当下我们不得不接受的权宜之计。
去年过年回老家,闲聊时一位大婶偶然说起,年轻时因为和公婆之间有些矛盾,不好朝公婆发火,常常把气撒在孩子身上,现在想起来特别后悔。这让我想起前几天“栾川反削老师案”中那位张老师,他自己也承认当年确实曾拿学生撒火。但他现在的学生却说,他是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虽然漫长的岁月最终排空了戾气,唤醒了忏悔,想来这个过程也是很痛苦的。与其多年之后陷入后悔,为人父母师长者无论承担了生活怎样的重压,总要有一份“肩住黑暗的闸门,放孩子们到宽阔光明中去”的担当。
原标题:比容嬷嬷还狠的父母,还能治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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