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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丞丞“私生子谣言”名誉案二审胜诉, 被告需道歉并赔偿7.5万元
源上游新闻综合2019-09-27 16:38
9月27日中午,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通过微博发布关于范丞丞名誉权纠纷案的案件播报,称歌手、演员范丞丞诉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案二审胜诉。

播报中称,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网站“中华网”中发布侮辱、诽谤范丞丞的文章,相关文章标题及正文中均含有明显误导社会公众认为范丞丞系范冰冰与他人之“私生子”的诽谤、侮辱内容。为澄清事实,维护自身名誉,范丞丞于2018年3月将其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一审结果,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被判构成对范丞丞名誉权的侵犯,须在涉案网站首页公开发布致歉声明持续3日,并赔偿范丞丞相关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服该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范丞丞
据悉,2017年9月,被告在其运营的网站上发布针对范丞丞系其姐姐范冰冰女士与他人之“私生子”的诽谤、侮辱内容。为澄清事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范丞丞委请律师向法院起诉,被告应在网页中连续登载致歉声明三日,向原告范丞丞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范丞丞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75000元,然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继续上诉。经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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