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孩子平时骑自行车骑得好,掌握方向完全没有问题,加上孩子想要尝试,于是就答应了。”李某介绍,他虽然双手松开,但一只脚一直在刹车上,以便控制,确实没想到危险性和违法的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车主李某的行为已经违法,而李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民警对李某及他的儿子进行了安全教育,针对李某将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这一违法行为,民警对他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执照的处罚。
民警提醒,未满12周岁的孩子,是不允许单独搭乘摩托车的。即便是12周岁以上,也应该坐在车辆后排。对于成年人,一定不能轻易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准驾资格的人驾驶,更不能交给未成年人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通讯员 吴琪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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