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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散光眼未戴眼镜,女司机开车撞护栏损失14万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钱也2018-10-1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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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凌晨3时许,渝北区天江南路路口发生一起车撞护栏的严重车祸事故。车损高达13万余元。撞车的原因竟然是患有散光眼的女司机未戴眼镜,结果看不清路况,致使轿车直接撞击了护栏。

9日凌晨3时30分许,渝北区交巡警龙塔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辖区天江南路路口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民警立即驾驶警车来到现场处置。事故车是一辆红色奔驰豪车。车头撞上了人行道的铁护栏上,引擎盖、发动机等损毁严重。报警人是一名20多岁的年轻女子,她称自己就是驾驶员。民警在对现场拍照后,对事故车辆进行了救援拖移。

民警通过视频监控确认了事故车驾驶员就是该女子,并通过仪器排除了其酒驾、毒驾的嫌疑。该路段路灯灯光充足,视线良好,该车是怎么直接冲撞上护栏的呢?

经调查,驾车女子叫王丽(化名),去年刚拿驾照。王丽双眼患有轻度散光,王丽在眼镜店配了一副矫正眼镜。10月9日凌晨,王丽刚从外地驾车回重庆,却没有戴眼镜。当她驾车准备去天江鼎城附近的朋友家时,因为一路未佩戴眼镜,视线有些模糊。

她对渝北的路况不熟,因为眼睛近视散光,一路只能“听”着导航,沿着兴盛大道下行方向行驶。当她驾车来到了天江南路路口时,正准备右转,为了避开右转路边停着车辆,他准备绕弯绕开停在路边的车辆。可是,由于长时间行车导致视线模糊,她根本没有注意到人行道路坎,她还以为前面是平地,便驾车径直冲过去,结果撞击了人行道护栏,一根撞跨的铁质护栏插进了车头,致使发动机受损漏油。

据了解,此次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近13万余元,护栏损失也有6000余元。王丽因未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将负事故主要责任,承担这14万余元的损失费用。同时,交巡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王丽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患有轻度散光眼的人看东西容易出现叠影、视线模糊等情况,尤其在夜间或者长时间用眼的情况下,视力模糊会更加明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要求,申请小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须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这就是要求患有散光的驾驶员须戴添加有散光度数的眼镜进行视力矫正后,才能上路开车。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责编周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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