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消息,李先生的孩子今年秋季学期正式上幼儿园,8月16日,他将孩子带到两江新区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入学体检时,发现体检流程存在问题。
市民投诉:
社区医院幼儿园入学体检默认检查乙肝
“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办理幼儿入学体检,工作人员便打印了体检单。”拿到体检单后,李先生发现,其中有一项“乙肝标志物检查”。
“工作人员没有介绍该项是否是自愿选择,便直接开了体检单,默认要检查该项目。但据我所知,幼儿入学是不需要提供乙肝项检查报告的。”因此,李先生找到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涉,并指出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后才在体检单上划掉了该项检查。
“孩子虽然最后没有做乙肝检查,但我认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幼儿入园体检开单时默认检查乙肝的做法欠妥,且有诱导收费的嫌疑。”事后,李先生提交投诉,希望两江新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部门回复:
责令立即整改,全面取消默认检查乙肝行为
接到投诉后,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开展幼儿入学体检前,工作人员会主动咨询监护人意见,得到监护人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会开具乙肝检测申请单。反馈体检结果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会将所有体检结果反馈给监护人,乙肝体检结果不会显示在幼儿体检报告中,反馈过程不会泄露体检幼儿隐私。
但针对上述说法,李先生表达了不同意见:“体检当日打印给我的体检单中就已经默认包含了乙肝检测项目,并未给我讲清楚要我签字。既然国家明确规定幼儿入学不需要检查乙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设置这个检查项目?”
8月18日,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回复称,已督促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立即整改,全面取消幼儿园入学体检开单默认检查乙肝项目。若家长主动提出检查乙肝,礼嘉社区卫生服中心将做好乙肝检查利弊的宣教工作,并由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可执行该项检查。
国家规定:
公民入学、就业不得要求开展乙肝检测
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相关体检中提供相应服务
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原卫生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明确,医学研究证明,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及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乙肝病毒传播。
近年来,国家对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含入幼儿园、托儿所)、就业权利问题高度重视。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原标题:幼儿园入学体检默认检查乙肝,体检机构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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