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来论 > 正文
绿豆汤里没绿豆?“风味饮料”不能打擦边球
2022-09-26 14:08:42 来源:上游新闻

近日,有网友晒出一款绿豆汤饮料的配料表,其中并无绿豆成分,而是由香精勾兑。生产商回应网友质疑称,该款属于风味饮料,不是必须添加绿豆。(上游新闻)

风味饮料指通过添加食品添加剂,模拟出果蔬味道的饮料。在符合食品生产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市场监管局检验、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风味饮料是可以被生产及销售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该款绿豆汤风味饮料生产商的回应并无不妥。

值得留意的是,根据上游新闻有关报道内容,该款饮料瓶身外包装正面用黑色大字醒目地写着“绿豆汤”,下方标明的“绿豆汤风味饮料”字体则小很多,配图还用到了绿豆,难免不使人产生误解。这款产品的问题在于本末倒置,绿豆只是口味,而品牌名称不应该叫绿豆,严谨的表述应为“某某汤(绿豆味)”。

另据报道,该款饮料在线上购物平台的介绍中提到,其功效包括“清爽解腻”“夏日必备”“清热解火”等。下面问题来了,添加剂和香精是绿豆汤的风味来源,但是空有绿豆汤的味道,没有绿豆汤的功效。一款配料表几乎全是添加剂的饮料,说它是“清爽解腻”和“夏日必备”并无不妥,但宣传自己“清热解火”,则让人摸不着头脑:连绿豆都没有,咋清热解火?

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截止目前,这款绿豆汤口味的饮料在网上销量良好,说明其口味获得了许多消费者的认可,其口碑“翻车”无疑是一次及时的警醒:商家进行产品营销时,应该恪守商业准则,不能以偷换概念的方式打擦边球,把消费者蒙在鼓里。大大方方告诉消费者,自己的产品虽然是勾兑出来的,但一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来纯粹靠口味取胜,才是真正开门做生意的态度——全世界都知道可乐是勾兑饮料,但这并不妨碍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赚得盆满钵满。

老婆饼里可以没老婆,“绿豆汤风味饮料”也不是必须要有绿豆,但跟消费者玩心眼,这就不对了嘛。

特约评论员 周斌

上游评论投稿邮箱:sypl2020@163.com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 联系上游
举报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家居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网络暴力
获取验证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