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评 > 正文
渝论 | 超市销售过期花生油,反告消费者恶意购买令人震惊
2022-11-04 14:10:54 来源:上游新闻

据@星视频 消息,近日,山东济南的汪女士因购买到过期花生油索赔未果打起了官司。汪女士在某超市购买某品牌花生油5桶,回家后发现5桶花生油均已过期一个多月。对此,超市辩称,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进行了处罚,故没必要再进行赔偿;还称汪女士是为了索赔,明知该花生油过期才进行购买的。最后,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判决:超市10倍赔偿。

售卖过期食品,自然要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这个道理大众都懂。此案争议焦点是“汪女士是否为了索赔而购买”,而这样的行为是否得到法律保护,这方面往往是大众认知的盲区。最终,槐荫法院依然做出超市应十倍赔偿的判决,算是给出了答案。

槐荫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某超市辩称的汪女士明知是过期食品而购买问题,首先,不能因为汪女士购买数量较多就认定其为恶意购买;其次,退一步讲,即使汪女士明知该花生油过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也明确了因食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销售者主张权利,销售者抗辩购买者明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的,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某超市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就此来看,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无论其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都有权要求经营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这一方面能够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鼓励食品消费者积极与食品违法行为做斗争;另一方面能够对违法经营者起到震慑作用,促使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管理、诚信经营,永远把食品安全和质量放在第一位。

作为超市一方,应该更好地服务消费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比如,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及时清点排查货架商品;建立食品保质期预警制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甚至让超市收银员结账时注意核实特类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情况。

这一事件也启示我们,食品安全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我们希望相关企业能正视并反思自身内部监管模式的失灵,也期待监管部门拿出更严密的举措,倒逼企业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

编辑:龙春晖

责编:王蓉

审核:陈旭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 联系上游
举报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家居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网络暴力
获取验证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