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一个企业我没本事,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近日,山东省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执法人员的话引发了广泛关注。据上游新闻消息,涉事执法人员张某回应称,是企业断章取义,其本人已因发表不当言论被处理。对此,当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张某已被调离岗位接受调查,事件其他情况还在调查中。
据悉,该事件与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的一起涉嫌网络传销案有关。据2024年7月29日,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对3家涉事企业进行了共计540万元的处罚。据上游新闻消息,涉事企业在投诉材料中提到,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张某存在诸多执法不合理、不规范的情况,其中包括与企业沟通中发表的言论。
究竟是语言被误解,还是确系不当言论,尚待详细调查后给出具体通报。这个事件背后,让人不禁发问,个别执法人员的自主裁量权是否过大?健康的市场环境,究竟该如何建设?如张某在录音中所说的,“抓住一点小问题,一放大这个企业就要完了”。违法必究,该罚就罚。但需要厘清的是,罚当依法,罚不是“唬”。
“干垮一个企业”背后,如何杜绝执法者随意越界的可能性,更加值得思考。近年来,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从国家到各级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和治理措施。就在上个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就明确要求,纠治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滥用、重处罚轻普法、逐利执法、过度执法等行为。并强调,要严肃查办“任性执法”“随意执法”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回到该案件中,涉案企业到底违反了什么法律、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当依法裁定,不能“抓住一点小问题放大”,也不能“抓到一些大问题放小”,要由法律而不是所谓罚款业绩来决定该不该罚、该罚多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本应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宽严相济,避免失衡。确保执法权在法治边界内行使,杜绝一位执法者就能随意“干垮一家企业”的可能性,才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
编辑:龙春晖 责编:王蓉 审核: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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