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子中学长丰学校后厨发现猪肉有异味的视频,引发各方关注。10月19日,昆明市官渡区就长丰学校“臭肉事件”发布通报:经调查,该批次鲜猪肉为10月16日当日宰杀,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目前,长丰学校举办方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因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到位,已被立案调查,长丰学校校长和法人也被免职处理;食堂承包方被处以共计578万元罚款,学校方面则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本次事件再度敲响校园食品安全警钟。据上游新闻报道,长丰学校初一学生收费为2.6万元/学年,每餐收费14元(餐费另算)。按照许多网友的理解,这样的学费标准明显高出公立学校不少,加上几乎与许多打工人持平的餐标,学生们为何还能差点吃到“臭肉”,简直不可思议。更让人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在17日下午,校方与家长的沟通见面会上。据媒体报道和现场视频显示,当家长想要提出最后一个问题时,长丰学校董事长直接无视,并插兜离开现场,引发家长怒吼“不要走!”
从官方的通报来看,长丰学校用的虽然不是网传的“过期肉”和“陈年冻肉”,但也实锤了该批次鲜猪肉明显变质发臭,不符合食用标准。任何一所学校出了这样的事情,都不免胆战心惊,如临大敌。但长丰学校家长们的愤懑与校方的淡定却形成了鲜明对比,确实有点让人难绷。据上游新闻报道,在昆明市初中升学率排名前10的学校中,长丰学校是唯一一所不看地域,不需要学区房和划片,仅凭分数就能入读的学校,在当地颇为抢手——而这也或许从一个侧面解释了,出了这样的事情,校方为何还能这样“情绪稳定”。
在通报中,另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是,对于校方的10万元罚款和对责任人的免职处理,能否对学校方面实现“灵魂拷问”的效果。不少网友质疑,这样的罚款金额,还不到4个学生1年的学费;而对于一所民营学校,相关责任人被免职,其处罚力度远难达到公办学校教职人员被免职所承担的力度。当地联合调查组的通报和处理决定确实还原了真相,也厘清了责任,但处罚力度是否适用于民营主体机构,能否形成震慑效应,仍有待观察。
值得欣慰的是,在官方通报中提到,对本次“臭肉事件”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和干部,由昆明市纪委监委提级督办,官渡区教体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区市监局分管副局长已经接受停职检查处理。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压实校园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对于地方监管部门而言,事前带好“紧箍咒”,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意见要求,才是对校园食品安全的有力保护,和对自己负责任的做法。
一起“臭肉事件”,折射出的既有“新情况”,也是“老问题”。如何加强对于民营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与管理,不能只靠家长发声和网络维权。对于学校方面而言,是否形成了一套公开透明的食堂招投标流程,建立起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流水线,完善和落实教职人员陪餐制度?这些都是应该纳入地方教育管理机构备案和考核体系的内容,不能因其“私”而废其“公”。对于地方监管部门而言,也要充分考虑到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敏感性与严重性,除了要认真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履行备案审核、样本抽检、满意度调查等前端职能,更要在问题案例曝光后予以重视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尤其是对于部分突出典型或屡教不改的教学机构,更要加大处罚力度,或进行顶格处罚,才能以儆效尤。
食品安全无小事,校园食品安全更是食品安全治理的重中之重。要让孩子们吃得放心,不能只靠家长发声,校方岿然不动。更不能 “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必须“高举高打”,才能让学校里少一点“问题肉”,多一些敬畏感。
特约评论员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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