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读特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公职人员被要求参与募捐活动。募捐活动的对象涵盖了单位和个人。每个单位的集体捐款不得少于3000元。个人捐款方面,县处级干部每人不得低于500元;科级干部每人不得低于400元;其他干部职工每人不得低于200元。当地多名公职人员证实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
对于政府发文捐款,有网友发帖质疑,“捐款为什么强制?”祁东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捐款活动是该县每年的惯例,是为了给困难群众献爱心。“这个是靠自愿的,不捐也没人把你怎么样的,你在单位你自己看着办呗。这个是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去年收到了捐款有几百万元。”
虽然当地回应说是“自愿”,显然很多网友并不买账。此事之所以引发关注,难免让人解读出了摊派的味道。一如有网友所言,“单位领导都捐了、同事都捐了,难道你不捐?”
“捐赠自愿和无偿,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更是社会的基本认知。本来是一场善念的传递,一旦有了一丝强制的意味,不仅变了味,甚至会引起反感。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已有案例显示,其他地方曾因慈善捐款中存在“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被纪检部门警示。祁东县有关部门应引以为戒。
慈善不仅仅只有捐款,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畏大小,均是一种奉献。慈善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传达向上向善的一种行为,哪怕一次口口相告,一次理念传播,也是一种慈善。受益者得到帮助,而捐赠者也能获得一份满足,正所谓“予人玫瑰手有余香”,这样的慈善才有价值,这也恰恰提现了慈善最朴质的一面。
因此,慈善不仅不能摊派,更不能将慈善做窄了。
上游新闻 贾晨
编辑:康磊 责编:王蓉 审核: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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