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新年放烟花被处罚!注意,这些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城区里飞腾起绚烂的烟花,让大家有了新年的感觉,但这“喜庆”的烟花,很快就引起了警方的察觉。要知道,在城区里,许多区域是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年也不例外。于是,民警循着绚烂的烟花找了过去……
新年临近城区有人放烟花
去年12月29日晚,在秀山县中和街道的居民们,吃过晚饭后,有的在楼下散步,有的在家里看电视。此时,外面响起一阵似曾相识的声音。
“过年了,有人在外面放烟花了!”居民们打开窗户,发现从凤凰山社区方向,飞腾起烟花,在空中爆炸,砰砰作响。大家在感叹新年即将到来之时,觉得不对劲:“很久都没看到有人在附近放烟花了,这算不算违规呢?”
高空的烟花自然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很快,民警就循着烟花飞起的方向,找到了违规燃放烟花的张先生。民警在现场看到,燃放烟花的位置位于小区空旷的路边,此时两大盒烟花已燃尽。看到民警到来,张先生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随后,警方对张先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这些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介绍,目前市民们正在享受元旦假期,春节也即将到来。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是为了增加新年的喜庆气氛,但许多区域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节日也不例外。
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有:
1,重庆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
2,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万盛经开区的城市建成区。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确定。
3,其他区县(自治县)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而据秀山警方介绍,张先生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属于禁放区。秀山县人民政府通告,从2021年12月21日起,秀山县城区内全年365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电子烟花”将被纳入监督抽查
在不久前重庆召开的202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相关部门介绍,自2019年重庆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以来,重庆实现连续3年“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目标,3年来主城区空气质量同期最好。但是,私家车辆违法装载运输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此外,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边界交界地区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也明显增多。
目前,烟花爆竹产品已被纳入市场监管年度监督抽查重点产品目录,市场上新兴的“电子烟花”等产品也将被纳入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发现不合格烟花爆竹及“电子烟花”等产品,将依法从严查处。
上游新闻记者 谭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