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巡回审判在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进行。“我真的错了,我就是想赚点快钱……”被告人谭某的低声忏悔,让现场的旁听群众唏嘘不已。

审判现场。
原来,本该用于水下勘探、探险的专业潜水服,竟被谭某等人当成了“作案利器”。他们身着潜水服、背负氧气瓶、手握防鲨杆,化身“水下黑手”,屡次潜入綦江河流域电鱼,将非法捕捞的“黑手”伸向长江生态。而一同站上被告席的杨某,明知是赃物仍多次收购。
经过现场审理,重庆江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谭某等多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进行宣判,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的刑罚,违法所得被追缴,作案工具被没收。

作案工具。
庭审结束后,审判现场变身普法课堂,江津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杨妮径直走到旁听群众面前,拿着一套被扣押的潜水服告诉大家,“穿潜水服到长江水域进行非法电鱼,看似‘专业’,实则是在触碰法律红线。”

作案工具。
“阿姨,长江禁渔的时间、区域都在这上面,遇到非法捕捞,直接拨打举报电话!”“大爷,武斗竿、电鱼器都不能拿到长江里去钓鱼、电鱼哦!”现场,法院干警一边向旁听群众发放长江保护宣传资料和环保袋,一边耐心结合典型案例用家常话普法。

法官在进行普法宣传。
“活了大半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法院现场审案子,还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石蟆镇居民王大姐表示,守护长江人人有责,她会劝身边人一起护江。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实习生 胡嘉芮 江津区人民法院供图
编辑:夏洪玲 责编:林祺,吴光亮 审核:杨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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