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同意车牌就能共用?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交警在开展例行检查中查获一辆摩托车,驾驶人不仅无证驾驶,还套牌,其套牌理由也是让民警哭笑不得。
事发当日15时许,渝中区交通管理支队两路口大队民警在长江一路查获一辆涉嫌套牌的摩托车。据调查,驾驶人王某不仅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套牌),甚至没有考取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民警再次核实确认,驾驶人王某(化名)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王某告诉民警,他的机动车驾驶证因醉驾被警方吊销,如今又买了辆二手摩托车送外卖,虽然号牌是套用,但车主本人知晓且同意。
“这与被套牌车辆车主本人是否知晓并无关系,套谁的都不行。”民警当场对驾驶人王某进行了交通法规法治教育,指出机动车号牌具有唯一性,是车辆合法身份的重要标识,必须做到一车一牌,不得随意套用或借用。
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并扣留涉事车辆,收缴号牌。
警方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手续齐全、驾驶证合法有效。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交通参与者应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
重庆法治报记者 李亚
原标题:车主同意就能套牌?男子以身试法被查处
编辑:程迷静 责编:覃蓝蓝 审核: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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