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发布公告,明确有两款L3级自动驾驶汽车获得上路通行试点资格。这意味着我国自动驾驶汽车正式迈入全新阶段,自动驾驶“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愿景正逐步照进现实。在这一背景下,加强公众对自动驾驶汽车的了解显得尤为重要。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化应用,不仅考验技术的成熟度,也离不开社会的接受度。对此,有三件事值得大家了解。
第一,自动驾驶安全吗?
自动驾驶汽车与传统汽车最大的区别,在于以机器驾驶替代人类驾驶。车辆的操控任务交由自动驾驶算法系统完成,理论上,自动驾驶汽车可装备更多传感器,算法系统反应速度更快,同时不受人类驾驶员醉酒、超速、分心、路怒等情绪和行为影响,因此有望大幅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然而,任何技术的发展成熟都需要一个过程,同时任何一项技术都无法保证百分之百不出事故。我们对待自动驾驶汽车也需要有一个理性的态度,不能苛求技术绝对安全,只要机器驾驶的安全水平相较于人类驾驶有一个大的提升,便已具备应用的价值。
第二,用户可以“撒手不管”吗?
根据国家标准,自动驾驶分为L3、L4、L5三个级别。对于目前获批上路的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用户仍需坐在驾驶位,在系统遇到无法处理的情况时,需要及时接管车辆。因此,用户不仅需要持有驾照,还应保持清醒状态和一定的驾驶能力,确保能随时应对突发状况。当然,接管时间的设置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考量,同时从安全角度出发,系统也需要为用户无法接管的情形进行兜底。至于更高级别的L4和L5自动驾驶,系统操控车辆运行过程中,用户无需承担监管和接管职责,彻底转变为乘客,甚至车辆都可能不再配备方向盘,自然无需承担驾驶任务。
第三,自动驾驶汽车出了事故怎么办?
随着自动驾驶技术日益成熟,事故发生率有望大幅下降,责任纠纷也会减少。与此同时,目前行业正在探索建立与自动驾驶汽车相适应的保险体系,有望覆盖大部分事故情形。对于保险无法覆盖的部分,责任该如何划分?从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提升公众接受度的角度来看,在自动驾驶系统运行状态下发生的事故,责任理应更多由相关企业承担。这样的责任安排,既符合技术应用的实际情况,也有助于提高公众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接受度。
总之,自动驾驶时代的到来,不仅是技术的飞跃,也是社会观念与法律体系逐步调整的过程。理性认识其优势与局限,明确各方职责,我们才能携手共筑智慧出行新生态。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科技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重庆法治报评论员 郑志峰
原标题:提高公众接受度 共筑出行新生态
编辑:程迷静 责编:覃蓝蓝 审核: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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