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深冬时节,重庆市涪陵区某镇一处自建房工地上却洋溢着阵阵暖意。“廖检察官,您看!房子主体结构完工了,工钱已经全部结清了,大伙儿正准备回家过年呢!”看到涪陵区检察院驻涪陵区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廖红君走下车,黄某某快步迎上前,指着身后刚刚封顶的三层小楼,语气激动。
脚手架上,工人们正在有条不紊地忙碌着。望着眼前的景象,廖红君紧绷的心终于踏实落地。谁能想到,就在2个月前,这里还是一片沉寂,一场关乎14名农民工生计的“薪愁”困局亟待破解。事情的转机,始于一次跨越高墙内外的特殊“回家”。
时间回到2025年11月初。监室内,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的黄某某,反复读着家人的来信,眉头拧成了结。信上说,他入所前承包的几个农村自建房工程已经乱成一团。由于他无法出面结算,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工人们多次上门讨薪,工程面临全面停工。字字句句,像石头压在他的心头。
焦灼之际,黄某某想起我国法律有符合条件的拘役罪犯可申请短期回家的规定,一线希望在他心中燃起。他立即向看守所提交了回家处理薪酬结算的申请,期盼能亲手解开这个死结。
然而,出于监管安全等因素综合考虑,看守所最初并未批准他的申请。希望似乎落空,黄某某情绪低落,整日忧心忡忡。
在一次例行谈话中,廖红君察觉到了他异于往常的沉默与眉宇间化不开的愁绪。“黄某某,看你最近心事很重,是生活不适应,还是遇到了什么难处?”
黄某某抬起头,将事情和盘托出:“廖检察官,我在外面承包了几个工地,有十几个工人等着发工钱。我进来后,工程款结不到,工资发不出,眼看工程就要停了。我申请回家去处理,可……没批下来。”
廖红君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个服刑人员的个人焦虑,更是一个关乎十多个家庭生计、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民生问题。“别急,把事情说清楚。具体涉及多少工人?应发放多少工资?工程现在具体情况如何?”他一边询问,一边在笔记本上快速记录。
“大概十四五个工人,工钱估摸着有八万多。”黄某某的焦虑化为具体的数字,“最关键的是,合同是我签的,房主只认我,工程款是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每个工人该发多少工资也只有我最清楚。如果我不出去,钱就结不了,工资也就发不下去。”
在全面记录情况后,廖红君决定立即启动核实工作。次日,他便驱车前往黄某某承包的工地。初冬的工地上,搅拌机静默,景象萧瑟。
廖红君仔细记录着每个工人的情况,查看施工合同,核对工程进度。他又找到房主,核实付款流程和待结款项;走访黄某某家属,了解工人讨薪的实际情况。经多方印证,黄某某所述属实。
除此之外,他还调阅了黄某某的判决文书,了解了黄某某服刑期间的表现,发现黄某某无前科劣迹,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财产刑已履行完毕,符合拘役罪犯申请回家的条件,遂建议黄某某再次向看守所提出回家申请。
在黄某某提出申请后,驻所检察室积极与看守所沟通,就黄某某申请回家进行专题会商。
2025年11月20日,经依法审查批准,黄某某获准回家两天。离所前,廖红君再次与他谈话,明确告知其必须遵守的规定和按期返所的义务,也叮嘱其务必积极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两天后,黄某某如期返回看守所。再见到廖红君时,他肩背挺直了些,眉头舒展:“廖检察官,事情我都办妥了!”他长长地舒了口气,“工人们的工资基本结清了,工程也能继续了。”
2025年12月24日,黄某某刑满释放。他直接带着行李赶往几十里外的工地——那里有他放心不下的工程,更有他必须当面道谢的工友。
高墙内外,一次基于法律规定的特殊“回家”,不仅纾解了困于墙内的焦虑,更是化解了迫在墙外的纠纷。
重庆法治报记者 饶果
原标题:一次特殊“回家” 解农民工“薪”愁
编辑:程迷静 责编:覃蓝蓝 审核: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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