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响水“3·21”事故最新环境监测通报:采样点位数据低于标准限值

03-25 09:53/上游新闻综合

3月25日,盐城发布公布了响水“3·21”事故最新环境应急响应情况。据各个采样点位采集的数据显示,均低于标准限值。

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对事故发生开展应急监测。

采样点位:沙荡村村委会(爆点东北方向2000米) ,监测时间:3月25日上午6点,监测结果:苯:0.005mg/m3,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低于标准限值;二氧化硫0.010mg/m3;氮氧化物0.057m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采样点位:距事故点下风向3500米(金龙宾馆),监测时间:3月25日上午6点,监测结果:苯:0.008毫克/立方米,甲苯:0.005毫克/立方米,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低于标准限值。二氧化硫0.009mg/m3;氮氧化物0.056m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采样点位:距爆点东北1000米(园区管委会),距爆点方位:东北方向,监测时间:3月25日早上6点,监测结果:甲苯:0.005mg/m3,二甲苯:0.002mg/m3,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低于标准限值,二氧化硫 :0.011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0.160毫克/立方米,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采样地点:九港超市,位于爆点东北侧约1000米,监测时间:3月25日6点,监测结果:苯:0.003毫克/立方米,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低于标准限值。二氧化硫:0.011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0.049毫克/立方米,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采样点位:距爆点西北方向2600米(灌南堆沟延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门口),监测时间:3月25日6点,监测结果:甲苯0.011mg/m3;对间二甲苯0.010mg/m3;邻二甲苯0.006mg/m3,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低于标准限值。二氧化硫0.010mg/m3;氮氧化物0.055m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采样点位:距天嘉宜厂区东上风向50米(响陈路),监测时间:3月25日6点30分,监测结果:苯:0.004毫克/立方米;二甲苯0.002毫克/立方米,甲苯:0.002毫克/立方米,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低于标准限值。二氧化硫0.016mg/m3;氮氧化物0.157m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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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廖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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