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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开发商未售房源需重新申报价格备案,6个月内不得调高

澎湃新闻2018-08-30 07:30

澎湃新闻消息,继海南省海口市要求房地产开发商9月28日前主动核实成本调整价格后,三亚市也跟进发布政策。

8月29日,三亚市发改委、住建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房企做好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备案价格销售,6个月内不得调高销售价格。

《通知》要求,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此前已经申报销售价格备案但尚未销售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确定或调整销售价格,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未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的,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住建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其次,严格按照备案价格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遵循合法和诚信原则,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实施销售,不得超过备案价格销售,实际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的不予网签。

《通知》明确,保持备案价格的相对稳定。凡具备预(现)售的商品房项目,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高销售价格,6个月后需要调高销售价格备案的,应重新申报审核备案。

在三亚之前,海南省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8月26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到,按照房地产调控和市场整治工作要求,具备预售(现售)条件及有未售房源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18年9月28日前主动核实成本,调整价格,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重新申请价格备案。备案后, 6个月内不得擅自调高备案价格。

另外,三亚市发改委网站显示,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除了三亚市、海口市,定安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也要求进一步做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近半年来,海口和三亚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位于前列。据澎湃新闻统计,从今年3月份开始,海口新建商品住房环比涨幅已连续4个月排名前三。

伴随着新房价格的上涨,海口与同在海南的三亚市在今年“五一”期间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约谈,8月17日住建部重新约谈包括海口三亚在内的五个城市。此后,海口、三亚各自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海口提出对备案价格虚高的在售项目“回头看”,重新调整备案价格;三亚住建部门则在整顿中查封了3个售楼部并检查了53家房产中介机构。

8月19日,据《海南日报》报道,三亚还将从5个方面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房价上涨。一是落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建立各部门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人才房建设,增加有效供给,加强用地供应管理和规划审批,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引导开发企业转型,大力发展租赁住房产业;三是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房价上涨;四是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和市场预期管理。

三亚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三亚将坚决打击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及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开发商和中介机构超出备案价格销售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严厉打击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炒作房价上涨、造谣传谣制造恐慌、组织“炒房团”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8月24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称,严禁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网签备案时限要求。从2018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限时网签,即当月销售当月网签。在提交网签资料时,必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网签备案。逾期不报送的,按未售房源处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处罚力度。

原标题:三亚未售房源商品房需重新申报价格备案,6个月内不得调高

责编杨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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