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动辄上千万!网络主播永远别想跳槽?
近期,直播圈针对“主播跳槽”的讨论再度被点燃。
原触手直播平台主播因拒付跳槽违约金被司法拘留15日,成为全国首例。B站官方传出其四名前主播违约跳槽的一审判决结果,有主播被判赔违约金100万元。
行业竞争加剧后,平台和主播既要抱团取暖,也难免相爱相杀。跳槽主播要背负巨额违约金,平台也常陷欠薪风波。
“主播的跳槽行为会使原平台的培养和投入归零,也会影响其他主播对于契约精神的理解。”B站法务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主播跳槽最终会影响行业秩序。而部分主播认为,自己看似光鲜,实为“网络搬砖工”,平台与主播之间并非以平等关系相处,主播基本的自由选择权应该受到保障。
平台:独家主播具有一定的培养稳定性
8月27日,B站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主播“纳豆”、“迟迟”等四名B站前主播违约跳槽的一审判决公告。据公告内容,上述四名主播被判停止在任何第三方平台直播,“纳豆”被判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公告中提到的四名主播,都是我们的独家签约主播,几乎都是从零起步。例如‘纳豆’从仅有数千名粉丝的主播成长为头部主播,平台提供了推广、宣传及服务器带宽资源,但这四位主播在合同期内,擅自单方面违约,并转向第三方平台进行直播。”B站法务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针对上述四名主播的违约行为,平台向上海浦东法院提出司法禁令,目前案件处于上诉审理中。“针对这四位主播的行为,法院作出‘不得给任何第三方提供直播服务或类似直播活动’等裁定,但他们截至8月31日仍在进行直播。”
▲B站发布了四名B站前主播违约跳槽的一审判决公告
据上述法务人士介绍,B站在近年来处理了十几例主播违约案例,大部分是因竞争平台恶意挖人导致的。
“竞争平台会以高额收入作为利诱,或许诺帮助主播解决违约的法律风险等持续动摇主播。主播如果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就容易动违约的心思。主播跳槽不但会使平台前期对主播的培养、投入归零,随意跳槽也会影响其他主播对契约精神的理解,认为独家合同不遵守也没关系,最终造成行业的混乱无序。”
按照直播行业的现行惯例,平台多会和主播签订独家合同。在平台看来,签约与否都是双方商业谈判的结果,如果主播选择了签独家合同,就应该守约。
B站法务人士称,平台倾向签独家合同并不完全是为了规避主播跳槽的风险。“签约不同的独家主播,是平台基于战略考虑和商业考量作出的布局,独家主播也具有一定的培养稳定性。”
主播:选平台会考虑稳定,部分跳槽源于被欠薪
对于主播而言,稳定性也是职业选择中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很多主播去大平台就是出于稳定的考虑,也许在小平台拿的钱多,但是大平台整体流量大,不容易过气。钱多钱少是次要的,毕竟直播整个行业钱还是比较多的。”主播王稳健又被称为“隔壁老王”,微博粉丝数为236万,在打LOL(英雄联盟)的主播中属于高人气级别。8月下旬,王稳健在微博上发文称自己被拖欠了工资。
“平台欠我3个月底薪以及5个月礼物,还有其他活动广告收入,他们也不会直接拒绝你,就是说过阵子给你,但是会一拖再拖,到后面就开始踢皮球。我的事闹出来后很多小主播来找我,希望我替他们发声。”王稳健向南都记者表示,大小主播都可能遭遇欠薪的情况,这也是部分主播选择跳槽的一个原因。
“我觉得契约精神很重要,但有些主播也是被逼无奈,有的平台和主播签订的协议并不平等。我之前咨询过律师,他说即便打官司胜诉了也未必能拿到钱,因为执行也成问题。平台毕竟是公司,主播还是个人,平台要是钻空子的话也可能被拖到不了了之。”王稳健说。
除了平台直接签约的主播,有部分主播会通过加入直播公会入行。平台和主播之间多了经纪人这样一个“中间人”,这意味着主播的收入会被多切走一份。
主播经纪人妮妮称,为了避免麻烦,自己通常不会让主播直接与平台接触。“一次我带的一个女主播和平台那边联系上了,知道了平台给她的开价。她可能觉得我们这边扣的比例略高,就和我发生了争执。”
单机游戏主播阿龙在小有名气后,公会就主动找来了,希望可以和他签约合作。“平台签约时提了两点要求,一个是每个月播满25天,另一个是礼物月收入3000元算合格。最后的收益平台会拿一半,公会分10%,从他们手上过一遍之后剩下的是我的工资。后来公会拖欠我的工资,我就换地方了。”阿龙称,主播需要为违约付出一定成本,但应该有基本的自由选择权。
作为不少人口中“最向往的职业”之一,主播被附加了很多光环,最具吸引力的一项就是高收入。
南都记者从随机选择的100条主播招聘信息中获知,主播薪资多由底薪、提成、补贴、奖金几部分构成,起薪为3000元至20000元不等。其中,5000元至6000元区间的起薪占比过半。3000元起薪的占比约10%,剩下的为8000元及过万的。
“正式签约后就会稳定很多,收入和日常工作内容也相对固定、有规律。”有主播表示,除了眼前的热钱外,发展机会与资源都是做选择前会重要考虑的因素。
惯例:签“独家”,部分违约金以“一口价”形式确定
跳槽行为在职场中十分常见,但对于主播而言,跳槽除了要面对道德谴责带来的压力,也要承担高额的经济赔偿。
2017年,以张大仙、嗨氏、韦神等为代表的各大直播平台的头部主播频频传出跳槽消息,“违约诉讼”也成了主播和平台权益斗争中的必走流程。
南都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上的相关案例发现,主播与平台签订的多是《独家合同》,或是合同中包含“独家发布和解说”、“ 不得在其他网站进行直播”的类似约定。部分合同会在规定中以“一口价”形式确定违约金,如一名年薪700万元的主播,合同中标明的违约金高达3000万元。 按照行业惯例,主播与平台签订的多是《独家合同》。
在《独家合同》中,主播每月的开播次数、时长、税前收入、其他收益分成等内容都会有明确规定。相比之下,针对大主播的合同规定更为细化,如每月开播的有效时长不得低于120小时,同时在线人数不得低于5000人次。
极少数的合同会涉及“欠薪”事宜的解决办法,如平台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主播报酬及分成,且经过主播书面催告30天仍未付清的,平台同意主播解除合同。
在平台看来,违约金有两层作用:一是补偿、二是惩罚。如果对违约主播采用较低违约金,无法起到惩罚和警示作用,导致直播平台运营商难以为继。平台在起诉违约主播时往往会表示,该主播是直播平台的核心资源,平台对其依赖性很强。
另外,直播平台作为互联网企业,投资人会根据直播在线人数和网络流量对其进行估值,再根据估值进行融资。大主播的转移会导致流量减少,从而影响平台的估值融资及成长。
有主播在相关诉讼中回应,平台利用强势地位签订了不平等条约,拖欠薪资的做法也是平台违约的体现。另有主播等到了其两年收入的近二十倍的违约金判决,认为违约金远高于直播收入的金额有失公平。
争议:判竞业是否过于严苛?违约金要怎么算?
主播与平台纠纷中有一项常见的判决,就是一定期限内禁止到到第三方平台展开主播活动。在诉讼和诉前禁令期间,主播还可能被强制停播。
在艾媒咨询高级分析师刘杰豪看来,主播为直播平台服务,平台向其支付一定劳动报酬,这种关系是典型的劳动关系。
“主播是主播平台竞争的重要资源之一,但大主播资源还是较为稀缺的。因此平台多会与大主播进行竞业协议和独家合同的签订,合同中明确了平台与主播双方的利益分配,实现了法律约束力。”刘杰豪表示,相关的协议与合同保障了平台在培养主播并与其资源共享情况下得到的回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主播的利益回报。由于每个主播的风格和各方条件都不一样,主播的资源定价一直是一个难题。
“现在学界对于直播行业的竞业限制也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主播跳槽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既然合同已经约定了高昂的违约金,那么适用违约金即可,不应采取竞业限制;另一种观点认为,即使存在违约金,但最后还是转嫁到新平台的挖人成本中,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与商业道德,应当适用竞业限制条款,法律同时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贝赛表示,竞业限制确实能起到一定的规范效果,但当前业内对于是否应该对主播适用竞业限制暂无统一定论。
▲某主播招聘广告。
“就我们平时接触与了解到的情况而言,平台索赔金额的确定,一般是根据平台与主播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价格为准。平台也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损失金额,但存在一定的举证难度。”贝赛表示,平台最大的损失是未来预期分成和基础观众流失,这也是最难举证的两个方面。
专家:行业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建议落实遏制制度
“回归常态分析,主播跳槽就跟我们普通人换工作一样,重要的影响因素无非是收入、发展空间、平台资源等。当一个有能力的主播转向另一个平台时,其实也是行业发展的资源良性调节。”刘杰豪认为,直播行业迎来IPO热潮后,主播更成为了平台相继争夺的资源。与此同时,主播的跳槽行为也存在相应的风险,不但需要支付违约金,也会让主播在业内的名声受损。
从主播角度出发,贝赛分析主播跳槽一般出于两个考虑:钱不够多或者做得不开心。“一些主播可能会对基本工资和收益比例感到不满,也有部分真性情的主播会因为不赞同对平台的观念和做法而选择投身新平台。相应的法律规范应该更完善,例如规定类似足球中的转会费,由新平台支付给老平台一定的补偿金;其次还需要落实一系列制度遏制不良现象,如主播黑名单制度。“贝赛认为,增强整个行业的法律底线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可以用行业规范支持法律规制。
部分从业人士还是对直播行业的发展态势表示乐观,认为“新生事物引发恶性竞争是必然的”。也有人呼吁,平台不能仅专注于大主播,直播市场无法靠“少数派”支撑起来,应该由成千上万的优质小主播来共同推动发展,待直播行业步入平稳期,乱象也会随之减少。
原标题:网络主播跳槽屡陷争议背后:行业起薪最低三千,违约金有的上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