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汉字竟让洋人生恨,在晚清的一个条约中明确规定中国人不准再用来称他们
自从盘古开天辟地,三皇五帝在华夏大地开启文明之光,中国历代王朝均已天朝上国自居,视本国人民为华夏子孙,东南西北四周子民为蛮夷戎狄,即南蛮、东夷、西戎、北狄,南边的是蛮人,东边的是夷人,西边的是戎人,北边的是氐人。
鸦片战争后,遇五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天朝上国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尤其是在文化方面,“夷”这个汉字竟然不能再使用。
1852年,英国驻华全权公使文翰(Sir Samuel George Bonham)屡次向两广总督柏贵抗议两国照会中使用“夷”字认为是对英国人的侮辱。由此,“夷”这个字引起的外交争端正式摆上台面。
其实,文翰是误读了,他阅读的是经过翻译的英文版照会,里面的“夷”字被翻译成了“barbarian”即“野蛮人”。而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夷”字的含义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已经摆脱了野蛮鄙视的含义。
在清代,“夷”已经被统治者改造为一种“界定主权统治边界”的工具。通俗地说,“夷”表示的只是“籍贯”,是一种纯粹的地理概念。所以雍正在解读《孟子》时把“夷”解释为“方域之名,自古圣贤不以为讳”,并引孟子的“文王西夷人也,舜东夷人也”的说法证明夷人有德也可以成为圣君。乾隆对于“夷狄”的诠释也是地域的而非族裔的。“夷”此时的含义,就相当于“外国人”的意思。
但以文翰为代表的英国人和其他外国人并不知道这种变化,以致中国人对英国人说“夷”字,而英国人听到是“barbarian”即“野蛮人”,而不是中性的“外国人”。
最糟糕的是,欧洲人习惯将其殖民地的子民叫做“barbarian”,怎么可以容忍被“野蛮人”称为“barbarian”呢?在“夷”字里英国人发现了一个被扭曲的自画像,这对他们来说绝对是一种“伤害话语”。
“夷”字成了“殖民话语逻辑的要害”,关系到英国“对于大清国和对于整个世界的统治关系”,所以英人才如此严厉地废止。
因此,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在1858年签订《天津条约》的时候,英国人特别将“夷”字的使用单独提了出来,在中英《天津条约》第五十一款明确禁止使用汉字“夷”,条约规定:“嗣后各式公文,无论京外,内叙大英国官民,自不得提书夷字。”
西方列强将禁止中国人使用“夷”字,堂而皇之地写进了《天津条约》。特别为一个字的使用制定一条外交条款,这在国际关系史中为罕见的一例。大清政府被迫通告全国,在外交公文往来中一律将“夷”改用为“洋人”。
《天津条约》法律禁令的“意义”在于,它迫使汉字“夷”的所指只能局限在“barbarian”的字义范畴,将“夷”永久地与“barbarian”等同起来。这样做的结果,便切断了“夷”字与汉语中其他相关概念的联系,如西洋、西人。“夷”原有的多元意义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