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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年前女子命案疑云:获刑未婚夫坚称被冤枉,自检血型与案发现场不同
2024-10-10 13:06:23 来源:上游新闻

1995年5月,一起命案轰动陕西汉中洋县县城:水田旁的一处涵洞内发现了一具女尸。后经警方调查认定,该女子未婚夫马小昂被指杀人凶手。一审与终审均判决,马小昂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马小昂坚称:“我不是杀人凶手,我是被冤枉的。”​后因减刑,2015年12月2日,马小昂刑满释放,入狱时长达20年6个月零22天。

出狱至今,马小昂一直在申诉。期间,他发现,案发现场凶犯遗留的血迹的血型跟自己的血型不一致。

今年10月9日,马小昂和他的代理律师及陕西省检察院工作人员一同来到宝鸡市中心血站,在这里,马小昂进行了一次血型鉴定。而此次血型鉴定,有可能改变这桩29年前命案的走向。

2024年马小昂来到29年前命案被发现的现场。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摄

29年前的命案:女子死亡时已怀孕

1995年5月9日清晨7时许,陕西汉中洋县一村民准备放水灌溉农田,他在用锄头钩开渠洞的砖石及草束,渠洞内藏着的一具女尸暴露出来,该村民随即报警。经证实,死者系小申,殁年24岁。

警方现场勘查笔录显示,发现女尸的洞口高、宽约0.6米左右,洞中的女尸头在内,脚在外,距洞口15厘米,女尸上身穿一件白色毛衣外套,下身裤头撕裂7.5CM,尸体呈“腹卧位”,双手抱于胸前,全身浸泡在水中,额部左侧发际下、左耳后、左耳窝内、枕部、手腕、手背、手指、膝盖处均有创伤,死者背部左侧压有一块钢筋水泥石墩。

经法医鉴定,小申的死因系外力(钝器)击打头部致昏迷,生前入水溺死,死亡时小申还怀有身孕。洋县公安局认定,小申的未婚夫马小昂存在重大作案嫌疑。

相关判决书显示,女尸发现次日的5月10日,马小昂被警方传讯;8月12日,因涉嫌杀人,马小昂被洋县公安局依法逮捕。

马小昂,1967年4月8日出生于陕西省洋县,案发前系洋县塑胶公司职工。1994年2月,经人介绍,与比自己小4岁的小申相恋。

对于小申的死亡,申父极为痛心,坚持要求法院判决马小昂死刑。然而,该案从案发到一审宣判,历经长达5年时间。2000年10月30日,汉中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马小昂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使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马小昂无经济赔偿能力,免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申父亲经济损失。

一审判决显示,1994年2月,马小昂经他人介绍与被害人小申谈恋爱。同年4月,两人以夫妻关系同居,于同年7月中在汉中市医院作了人工流产术。

1995年5月7日下午,马小昂出车从西安返回洋县塑胶公司。晚9时许,小申同其妹到马小昂住处取衣服时,因婚姻问题(小申已怀孕),两人发生争吵。经小申妹妹劝阻后,三人同行到县城。当行至洋县县城解放楼时,马、申又发生争吵撕扯,小申被其父母劝阻,马小昂骑自行车离去。

随后,小申不听其父母阻止,赤脚(穿有袜子)向塑胶公司方向追去。后二人在洋华路李家村相遇,当行至塑胶公司东南院墙角时,小申沿南围墙外向西走去,马跟在其后。当走到塑胶公司西围墙外水渠边圆型电杆南约三四米处,两人再次因婚姻及小申怀孕之事发生吵骂。

吵骂中,小申打了马两耳光,致马鼻子流血,马又打申的耳光,小申气愤中抓住马小昂不放,马小昂用胳膊夹住小申的头颈部按倒在围墙根下,并抓住小申的头发在围墙基石上碰了两下,小申爬起后向马小昂扑去,马身子一闪,小申跌入渠内。马小昂下渠后,抓住小申的头发,将其面部按入渠内的泥水滩中,致小申溺水死亡。杀人后,马小昂又将小申的尸体移尸于公司西南角处的桥洞内,后潜回其哥住处。

对于一审判决,马小昂与小申父亲均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附带民事上诉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2001年2月2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马小昂整理他的申诉材料。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摄

获刑的未婚夫:坚称自己被冤枉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无论是一审还是终审审理中,马小昂均辩称没有杀人。他说,有罪供述是因遭遇了公安机关的刑讯逼供;血迹、泥迹鉴定被原公安办案人作了手脚;请求查出真凶。

在马小昂的讲述中,事发经过则是另一个版本。

马小昂说,他父亲去世早,母亲一个人带着4个孩子长大,自家经济条件不好。自己虽在公司开车,但工资也不高。1994年,在同事的介绍下,他与小申相恋。小申幼年丧母,父亲再婚后,他们一家与继母带来的两个孩子一起生活。小申和他相恋后,曾两次怀孕,因自己经济能力有限,无法立刻完婚,于是二人有了矛盾。“但我们的矛盾是大多数情侣的吵嘴,并不像判决书说的那样。”

马小昂说,事发前一天,他外出跑车,1995年5月7日晚,他在公司宿舍睡觉,小申和其继母的女儿一起来宿舍找他。“她想让我去她家见他爸,当时我很累,不想去,她就生气了,一直跟我吵。”因为小申继母的女儿次日要考试,经过劝说,他答应送二人回家。

在回小申父母家的路上,三人遇见了小申的父亲。马小昂说,小申父亲想让小申回家,但小申坚持要跟他回宿舍。于是,小申父亲与小申发生了撕扯。他想离开,但小申拽着他的衣服不让他走,此后小申继母和继母女儿加入,掰开了小申的手,他才逃离。

马小昂说,为了不再与小申发生争吵,他刻意避开小申,绕路离开。待他走到大路往公司方向走时,突然发现,小申已经走在了他前面,似乎准备去公司宿舍找他。当时他担心,如果回宿舍,小申一定会跟他吵闹,他想让她冷静一下,于是他决定不上前跟小申打招呼,趁着没被发现,他掉头往反方向的哥哥家骑去,当晚睡在了哥哥家。

马小昂说,当晚在路上他还遇见了几名熟人,但这些人证都没有出现在之后的调查中。次日,他帮哥哥去供销社收蔬菜,后去了母亲家。他说,之所以避开小申,是怕小申跟他闹,他希望这段时间彼此能冷静一下。

马小昂说,之后有多名村民告诉他,有人发现了一具女尸,可能是小申。他想去看,又怕小申父亲因为此事迁怒他,正待他犹豫时,5月10日,警察将他带走。从始至终他也不知道案发现场是什么样。

马小昂和他的申诉材料。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摄

判决书:案发现场三处血型系未婚夫的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案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曾出具9组证据证明马小昂杀害了小申。

这9组证据分别是:报案经过;证人证言证明,死者生前与马小昂曾发生过争吵;马小昂嫂子证言,马小昂当夜居住在其哥哥家;尸检报告等;除马小昂的口供外,陕西省公安厅对小申被杀案的血痕鉴定及提取马小昂脚趾缝残留泥迹鉴定成为了该案的关键证据——经过案发现场提取五处血迹及死者的血迹、马小昂的血迹检材,血型测定O型血,采用热解离法,结论为1、2、4号血迹为0N型血,系马小昂血型,证实马小昂在杀人现场。

马小昂辩称,自己没有杀人。原有罪供述系公安机关刑讯逼供;血迹、泥迹鉴定被原公安办案人作了手脚。

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2000)陕刑一终字第577号显示,洋县公安局纪检委也证明,该局参与办案的人员在办案中无刑讯逼供行为;公安机关的补查结果报告也证明血迹、泥迹的送检符合法定程序的规定。故马小昂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最终,马小昂入狱服刑。因改造良好,经过减刑他于2015年12月2日刑满释放。至此,马小昂入狱时长20年6个月零22天。但对于法院的判决,马小昂始终不服。

2024年10月9日,马小昂(中)和代理律师在宝鸡市中心血站。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摄

自检血型:与案发现场提取血迹不一致

马小昂说,在监狱服刑期间,除了写申诉状,他还订阅了大量法制类杂志自学法律知识。

出狱至今的9年时间,马小昂一直四处奔走进行申诉。

“我活着一天,就是为了给自己伸冤。因为我没有杀人。” 马小昂说,他不仅要给自己一个交代,也要给自己母亲一个交代。为了给自己申诉,入狱期间,母亲一直为了自己的事情奔走。同时,他也要为自己无辜死去的未婚妻讨回一个公道。“我不能让真凶逍遥法外。”

采访期间,马小昂不断重复地说:“我每天都在指责自己。如果当时我跟上她,和她一起回厂里,她也不会被人杀害。”

2016年5月29日,马小昂的申诉被陕西省高院驳回。目前,此案已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申诉的过程中,该案证据出现重大进展。出狱后,马小昂分别于2017年和2023年在陕西省血液中心自费做了血型鉴定,两次检测结果一致:马小昂血型是OM+N+型。

马小昂的《抗诉申请书》称,本案一个重大问题是,原审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性证据,即案发现场采集到的血迹并非马小昂的。

代理律师表示,根据当年的鉴定书,马小昂血型被认定为OM型,小申血型是ON,但一审判决书将鉴定书描述的血型归属搞错,将ON血型认定为是马小昂。

马小昂及其代理律师认为,根据侦查卷宗,公安机关在现场提取的5处血迹,经检测分别为ON型和OM型人血,并且认定ON型血迹属于死者小申,认定OM型血迹属于马小昂。可事实上,马小昂在出狱后,两次抗原结果皆显示,马小昂血型是OM+N+型。这与当年侦查机关认定的OM血型完全是两种不同的血型。

根据医学常识及法医学审查意见,人类个体血型是终身不变的。“完全可以说明真凶另有他人。”马小昂的代理律师说。

2019年8月22日,北京云智科鉴中心对此案出具《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该审查意见认为,如果陕西省血液中心关于马小昂血型检验报告是正确的,马小昂与现场血迹无关。

马小昂的代理律师认为,现场血迹是不是马小昂的,也可以通过DNA鉴定进行确认,当年公安部已开展这项工作。目前该案在陕西省检察院申诉阶段,也不让律师复制到完整版案卷,他们也不清楚当年有没有做DNA鉴定。不过只要调取当年血迹物证进行重新鉴定,现在也可以找出真凶。

马小昂的代理律师认为,该案的基本事实有严重错误,希望检方能监督法院对该案重新审理。

2024年10月9日,马小昂在宝鸡市中心血站做血型检测。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摄 

在不断申诉与沟通中,9月底,马小昂等来了通知,陕西省检察院同意,在陕西省检察院工作人员与代理律师共同见证下,对马小昂的血型进行重新鉴定。鉴定地点定在宝鸡市中心血站。

准备前往宝鸡前,马小昂又来到当年发现小申尸体的涵洞旁。“希望你保佑我,让我能伸冤,我也要为你伸冤,让真正的凶手绳之以法。”

今年10月9日下午,马小昂、他的代理律师以及陕西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宝鸡市中心血站。在这里,马小昂完成了抽血。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表示,待血型鉴定结果出来后,一定会及时通知马小昂。

马小昂说,为了这次血型鉴定,他等了29年。他希望阳光能照亮黑暗,让他们一家人的人生走出阴霾,更希望杀害未婚妻的真凶能早日伏法。

​​​​​​​​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编辑:杨波    责编:郎清湘,官毅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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