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到底哪些行为涉及侵犯个人隐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该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上游新闻记者专程到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和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收集到一批发生在重庆市内的相关典型案例,并邀请检察官支招日常生活中如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办理相关案件的检察官
向平台私自出售个人信息涉嫌犯罪
待业青年罗某无意中发现向一些游戏、赌博平台客服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可获得额外好处,就出售一些亲友信息给买家。尝到甜头后,他竟与陌生人任意在网上交换、贩卖所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
2021年5月,公安机关对罗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立案侦查,并从其持有的电脑、手机中共提取出疑似公民个人信息数百万条。经补充侦查后,罗某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被确定为300余万条,最终认定其非法售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金额为7万余元。
2021年11月11日,綦江区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罗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并要求罗某支付赔偿款7万余元;在省级以上媒体向公众赔礼道歉;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彻底删除,消除危险。
帮老年人办业务,结果盯上他们的手机号
王某在合川区云门街道一通讯营业厅工作。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他为前来门市的老年客户调试手机或办理新卡等手机业务时,未经客户允许,擅自将客户的手机号和验证码通过自己的手机发送到事先添加的微信注册群里,提供给他人注册淘宝、京东、抖音等App账户。
不到1年时间,王某贩卖手机号和验证码等信息上千条,并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等进行结算获利万余元。
2022年2月,合川区检察院以王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合川区法院提起公诉。合川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判决现已生效。

△合川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广场开展保护个人信息、识骗防骗普法宣传
商家未告知消费者收集人脸信息被查
消费者去售楼处看房,人脸信息却在不知不觉中被“偷”走。前不久,永川区检察院启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专项行动,随机走访调查了永川区15个在售楼盘,发现有4家房地产企业在未向消费者告知且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收集、存储、使用消费者人脸信息。
“最多的一家售楼处有15个摄像头,每个摄像头每秒可以采集50余条人脸信息。”办案检察官廖俊介绍,售楼处的人脸识别系统常以监控摄像头的面貌出现,消费者一走进售楼大厅,脸部信息就被瞬间识别并储存。
搜集具体情况后,永川区检察院对此正式立案,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对辖区内部分房地产企业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等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建议其强化日常监管,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随后,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调查走访全区43家在售楼盘,约谈9家存在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收集消费者人脸信息问题的房地产企业并督促整改,对3家问题严重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其拆除人脸识别系统。
生活中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检察官这样说
个人信息是公民的数据勾勒,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直接影响着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在大数据时代下,大量被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成为危害群众利益的工具。特别是今年来,赌博、诈骗、推销、骚扰电话短信,“兼职刷单”、电信诈骗、虚假贷款、“二维码跑分”等新型网络犯罪模式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严重影响、破坏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在此,綦江区人民检察院特别提醒,公民个人应当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警觉意识,守护个人信息安全,记住以下六个“不要”、五个“要”:
六个“不要”
不要随便连接免费WIFI
不要随便同意小程序授权
不要随便轻信陌生电话短信
不要随便扫描可疑二维码
不要随便点击不明链接
不要随便注册要收集个人信息的商家会员
五个“要”
网购时要谨防钓鱼网站
快递时要使用“隐私面单”
复印时要写明身份信息复印件用途
社交时要避免暴露个人行踪
网调时要选择信誉可靠的网站
上游新闻记者 何艳 视频编辑 王善昆
编辑:陈璐
责编:石亨
审核:张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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