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留下一些不良的信用记录,这些记录就像“污点”,可能会影响企业参与招投标、获得贷款、拓展市场。
为了给主动改正错误的经营主体一个“重塑信用”的机会,市场监管总局今天(27日)对外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新规将从多个方面优化信用修复机制,帮助更多企业“纠错复活”,重新焕发活力。《办法》将于12月25日起正式施行。
优化信用修复机制
帮助企业“纠错复活”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信用修复,是指符合条件的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在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提前终止相关失信信息的公示,重塑自身信用。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王伟:信用修复不是一种简单的信用洗白。《办法》鼓励企业主动地纠正违法失信行为,这也体现了信用监管的力度和信用修复的温度。通过失信惩戒制度以及信用修复制度的协同,就能够营造出一种让企业从不敢失信转向不愿失信,形成一种信用的正向激励。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共31条,系统性地阐明了信用修复的含义、分类、条件、程序和特殊情形,从制度层面疏通了信用修复的“主渠道”,让企业重塑信用有章可循。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 荆琼华:此次出台的《办法》,核心目标就是解决过去信用修复工作中,存在的规则不统一、修复不及时等问题。我们通过扩大修复范围、缩短修复时限、提升修复效率,为经营主体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
缩短公示期限 压缩办理时限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除了统一规则,这次新规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大幅提升了信用修复的效率。
首先,《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违法失信信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过罚相当原则,将违法失信信息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类别,并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避免了“一刀切”。
其次,新规显著缩短公示期限。最引人关注的是,最常见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至3个月。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 荆琼华:这样的话,大多数违法失信信息公示满3个月就能提前停止公示。没有申请的,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在满1年后主动停止公示,缩短了经营主体受到负面影响的时间,提升了市场竞争力。
另外,新规还压缩了办理时限。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信用修复的时间,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到了7个工作日。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王伟:某个经营主体之前可能因为一个轻微或一般违法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虽然很快整改了,但信用记录一直是个心病。现在新规把公示期缩短了,办理也更快了,对于那些有意愿积极改正错误的经营主体是雪中送炭,让他们能更快地卸下包袱,轻装前行。
拓展信用修复范围
解决“只记不销”问题
以往,一些未被行政处罚但被公示的抽查检查负面信息,以及陷入困境但希望重整再生的企业,在信用修复方面常常面临困境。而新规此次拓展了信用修复的覆盖范围,精准回应了这些痛点。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首次将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如双随机检查、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等,纳入了修复范围。对于未作处罚或关联轻微违法的信息,公示期满3个月即自动停止公示;对于关联其他违法行为的信息,也可按规定申请并联修复,解决了这类信息“只记不销”的问题。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王伟:以往这些未作处罚或关联轻微违法的信息是一直被公示着的,企业也就会承受很多不利的后果。比如在申请行政许可,参加政府采购,以及任职资格或者经营资格方面,都可能会受到限制,影响很大。新规就给了这些企业一次改正错误、重塑信用的机会。
更值得一提的是,新规为破产重整或执行和解协议的企业提供了“临时信用修复”通道。这类企业可以凭人民法院的批准文件,申请暂时屏蔽相关失信信息,解除对其经营活动的限制,为其顺利执行重整计划、恢复生机创造宝贵的“喘息之机”。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王伟:这一规定是破产法律制度与信用监管体系的一次重要衔接。它赋予了困境企业关键的信用“缓冲期”,极大地提高了企业重整成功的可能性,对于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深远意义。
专家强调,信用修复并非简单地“抹去”不良记录,而是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给予那些已经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规范经营并表现良好的企业重塑信用、获得新发展的机会。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王伟:信用修复也是有严格的限定条件的。企业主动地去纠正自身的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达到最短公示期限后,才能申请修复。主要的目的就是要促使企业主动地去纠正自己的违法失信行为,珍爱自身的信用,依法合规地去进行经营。所以信用修复不仅仅没有削弱监管效能,反而通过“惩戒-修复-激励”这样一个闭环,形成了信用监管的良性循环。
市场监管总局:
信用修复“一网通办”
好的政策需要有力的技术支撑。为了让企业“少跑腿、好办事”,市场监管总局已经上线了“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实现了信用修复的“一网通办”。
企业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查询名下的违法失信信息,一键提交修复申请,并下载申请文书。自上线以来,全国已通过该平台累计修复违法失信信息超过875万条,有效节约了经营主体的经营成本。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荆琼华: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新办法的要求,对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增加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修复、并联修复、临时修复等新功能。同时,我们也在探索政策精准推送、修复到期提醒、智能客服助手,以及推进“掌上办”“一体办”等便利化措施,持续提升企业的办事体验。
(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姚文利)
原标题:缩短公示期限解决“只记不销” 信用修复新规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编辑:母晓婧 责编:黄显 审核: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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