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服务“打折” 法院判定物管费也打折
08-03 21:52:58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无故不交物业费 这种做法要不得

物业服务涉及到日常生活,该如何尽量避免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业主不能无故不交物业费,若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构成对合同主要条款违反等根本性违约,业主有权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抗辩,暂时不支付物业服务费。但是,若物业服务只是存在服务质量不到位等一般瑕疵,不对合同目的实现构成实质性影响,则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按约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而不是直接不支付费用。

在日常物业纠纷中,也有不少是因为房屋质量存在瑕疵的情况。

法官表示,若房屋质量存在瑕疵,比如漏水,业主应弄清房屋漏水原因。若在五年质保期内的,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若超过了质保期,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向有关部门申请动用大修基金进行维修。若房屋漏水是因为与邻居之间的相邻关系造成的,则涉及相邻权的问题,物业公司只能从中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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