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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无证开摩托还不上牌 “灵机一动”捡块牌照上路结果遭了
01-17 10:29:03 来源:上游新闻

今(17)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渝北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四川邻水县的货车驾驶员张某持着B类驾照,竟骑着摩托车上路行驶,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后,因准驾车型不符、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一次性被罚5500元、记24分。

货车司机张某一次性被罚5500元、扣24分

据民警介绍,1月11日上午10时左右,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210国道发现,一名青年男子骑着一辆摩托逡巡不前,犹豫着想驾车逃离。民警立即拦停,让男子出示证件,他磨蹭半天也没掏出驾驶证和行驶证,更不愿向民警告知其姓名和身份证号。当执勤民警通过他驾驶的摩托车号牌渝CPR×××进行上网查询比对,发现车牌并不是男子所驾车辆的,见无法隐瞒,该男子只有交代实情。

经民警调查,男子叫张某,35岁,四川邻水县人,持有B1、B2驾驶证,但并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他本是个货车司机,但为上下班方便,上个月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代步,可因嫌上牌照麻烦,一直拖着没去车管所给摩托车注册上牌照。

为躲避交巡警的检查,张某告诉民警,前几天,他看到自己厂里有几辆破烂不堪的摩托车堆在角落里,而其中一辆摩托车的牌照还有八九成新,想着自己的二手摩托车没有牌照,就把这块牌照取下来,安装在自己车上以逃避检查。11日当天,张某驾驶摩托车来到渝北区茨竹镇同客户见面,不料,在210国道兴隆段被兴隆大队民警当场查处。

经民警调查,张某涉嫌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项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九十六条有关规定,张某被处以记24分、罚款55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民警表示,张某除了要重新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才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外,其B1、B2驾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因记满12分,驾驶证还将降级为C1,张某也不能再驾驶大货车了,工作也丢了。

上游新闻记者 陈英 通讯员 葛胜东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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