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富 > 正文
10月起,川渝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资格互认互办
10-11 19:02:30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从10月1日起,重庆市和四川省社保经办机构互认对方签订的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协议服务机构”)。也就是说,在四川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外派重庆工作期间不幸发生工伤,可在重庆就近治疗;同样的道理,在重庆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外派四川期间不幸发生工伤,可在四川就近治疗。

川渝两地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发生工伤,按就近原则在两地协议服务机构进行工伤医疗(康复)、配置辅助器具。川渝两地工伤职工根据病情需要到对方协议服务机构进行工伤医疗(康复)、配置辅助器具的,其转诊转院的办理流程按省(市)内转诊处理。

在川渝两地异地居住的工伤职工需要工伤医疗(康复)、配置辅助器具的,经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按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协议服务机构进行工伤医疗(康复)、配置辅助器具。

据了解,川渝两地通过人社厅(局)官网对外公布协议服务机构名单,今后按月交换双方协议服务机构变动名单,大家可以通过官网进行查询。

此外,从2020年10月1日起,川渝两地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资格“就近认”渠道也已经正式开通。川渝两地1-4级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可通过手机APP、社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和满足条件的村(社区)服务网点,在重庆市和四川省两地全域实现待遇领取资格互认互办。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谈书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