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邓嫦) 为进一步促进阳光执行,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邀请2名人民陪审员亲临执行第一现场见证了一次强制腾房行动。
据悉,该案系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017年12月12日,法院判决原告尹某分得被告胡某、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居住的坐落在梁平区双桂街道某村的房屋第一层面朝公路最左边的门面一间,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尹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令其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的三日内将房屋腾空,逾期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鉴于被执行人在收到通知后仍未自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李某电话和约谈,被执行人仍未配合履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梁平法院决定予以强制腾房,以交付申请执行人。
当天,在执行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胡某、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同意腾迁出涉案房屋,执行法官得以顺利对涉案房产进行查封,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