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委:严格控制学生暑假作业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

06-13 19:00/铜梁区新闻中心

暑假要来了!为切实做好2018年暑假期间各项工作,日前,市教委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此外,严禁公办学校择校乱收费,不得编重点班、实验班等。

据悉,全市小学从6月30日起放暑假,中学从7月7日起放暑假,秋季学期9月3日正式行课。中小学期末考试原则上在本学期最后一周进行,任何中小学不得以各种原由提前放假或变相提前放假。因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放假或开学时间变动的,需经当地区县政府同意,并报市教委备案。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防溺水教育,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戏水,严禁学生在无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私自进行野外探险,严防学生溺亡事件及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建立校领导牵头的假期值班护校制度,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必须安排人员全天候值班。

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布置适量假期作业。

各中小学在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动员、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补课,严禁学校将校舍、设施设备等提供(租、借)给社会机构、学术团体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竞赛辅导班。

此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中小学应在8月31日前平稳完成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严禁公办学校择校乱收费,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入学考试,不得编重点班、实验班等。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按照“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妥善安排好流动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

各中小学开学前要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课程安排、作息时间表等材料报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来源:华龙网,编辑 郑忠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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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综合新闻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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