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6起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曝光

7月以来,重庆市安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道路交通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两危一客”、货车和面包车等重点车型严重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四大队查处并曝光6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目的在于通过以案说法,敦促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呼吁广大群众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的道路通行环境。

客车典型案例

1

班线客车高速公路上下乘客

2018年8月12日12时12分许,四大队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巡查到沪蓉高速公路1306KM路段时,发现粤Q0***号大客车和渝F9***号小型客车先后停在了巫山往湖北方向的应急停车道上,从渝F9***号小客车上下来了几名乘客,转移到粤Q0***号大客车上。乘客转移完毕后,2台车先后驶离。

四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渝F9***号车驾驶员彭某罚款700元,给予粤Q0***号大客车所属阳江市某运输公司和驾驶人母某罚款7200元的处罚。

2

班线客车超员且涉嫌使用GPS干扰器

8月18日22时许,四大队执法人员检查到上海至开州的渝A0***号大客车时,发现该车核载50人,实载56人,且在驾驶室旁的小盒子里发现了一个黑色电子仪器,疑似是GPS干扰器。

因该车载人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和站外揽客,四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该车驾驶人李某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拟对车属单位开州某客运公司处以罚款3000元的处罚。GPS干扰器待专业检验鉴定机构鉴定后,另案处理。

3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8月27日0时23分许,执法人员检查到陈某驾驶的从南京到巴中的赣A6***号大型客车时,发现陈某提供的客运包车线路牌二维码与线路牌记录内容不符。据陈某陈述,该车使用的线路牌是陈某花150元在网络上购买的。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万运集团巫山公司,将赣A6***号大客车上的乘客转移到正规客运车辆上,由正规客运车辆将乘客送达目的地。

四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该车所属单位江西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货车典型案例

4

利用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危险货物

8月4日,黄某驾驶浙L6***/浙L7***挂号重型半挂车,载运30.8吨危险货物从江苏泰兴前往重庆南岸。8时35分许,该车行驶到小三峡省际收费站时,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牵引车具有运输危险货物的资质,但挂车的经验许可范围为普通货运,不具备运输危险货物的资质。

四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车属单位舟山某物流公司罚款3万元的处罚。

5

危险品运输车辆超越许可运输危险化学品

8月22日,王某驾驶渝AH***号危险品运输车行驶到沪蓉高速公路小三峡收费站时,执法人员检查渝AH***号车道路运输证许可经营范围为危险品第3类和第5类第1项,但其实际载运危险化学品为二正丁胺(危险品第8类),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8月22日19时许,执法人员发行鄂H0***/鄂H1***挂号危化品车只有一名驾驶员周某,没有配备符合规定的押运员,且该车的道路运输证核载经验范围为3类柴油,但车辆实际装载的是液化气C4,超越了运输许可事项。

四大队根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车属单位重庆某物流公司和荆门市某物流公司罚款5万元的处罚,将鄂H0***/鄂H1***挂号危化品车未配备符合规定的押运人员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面包车典型案例

6

李某驾驶渝F0***号车从事非法营运

2018年7月17日,巫山人李某驾驶渝F0***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湖北宜昌火车站招揽了6名乘客集中送回巫山,约定收取每人120元的车费。12时50分许,该车行驶到小三峡收费站时被四大队执法人员查获。

由于李某存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四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李某罚款30000元的处罚。(李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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