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社局:用人单位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投诉 更不能用“清凉饮料”抵偿

炎热夏日,连晴高温,

“高温补贴”又成了大家关注的热点。

那么,高温补贴怎么发?

发多少?

符合哪些规定要求的

劳动者才可享受该补贴?

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医学常识,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因此在高温作业下,全国多地都有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天气期间,露天作业能拿多少高温补贴?

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高温补贴;

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高温补贴;

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天气期间,室内工作又能拿多少高温补贴呢

室内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

在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在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以上标准,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以发放防暑降温饮料的名义抵偿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未给付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给付。

此外,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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