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微信公号8月19日消息,8月17日凌晨1时许,南宁年轻女子小玲(化名)和朋友吃完饭后独自回到小区,并和一男子一同进了电梯,不料在电梯内这短短一分多钟,却如噩梦般让小玲心有余悸。
小玲说,8月17日凌晨1时4分,她回到小区后,和该男子先后进了电梯。小玲按了15楼,男子按了20楼。
不料电梯门刚关上,男子就朝她叫了声“美女”,随即对小玲动手动脚。小玲立刻躲到了电梯角,并迅速蹲下身来,同时用双手护住自己的胸部。
“他力气很大,一边用力拉开我的手摸我的胸部,还强吻我,非常暴力。”小玲含着泪回忆道。
当电梯到达5楼时,门突然开了,小玲的脚刚迈出电梯,又被男子强行拉了回来,并继续对她进行猥亵。
电梯到达15楼门开后,小玲极力用脚抵住电梯门,并爬着出了电梯,但该男子却扑倒在她身上,强行将她往楼梯口拖。
楼道里没有灯光,我死死地拉住扶梯并咬了他的手,还警告他说我会报警的,但他仍然没有停止动作,后来他摔了一跤,我就用脚踢开他并跑回了家。
小玲说,她清楚记得自己到家时是凌晨1时7分。“我都不敢想,如果当时我没能挣脱他,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8月17日上午,小玲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小区物业查看了监控,并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对案发小区各个楼层及涉案男子可能出没的地方进行检查,逐户入户敲门访查,并在8月18日下午5时许,于该小区2栋20楼某住户家中找到了该男子黄某。
经审查,黄某对自己在电梯内猥亵女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未造成严重后果,警方拟对黄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如果证据完善,将转刑拘。
黄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作出的解释就是一句“喝醉酒了就想耍耍流氓”。
经查,黄某25岁,邕宁区人,目前和家人一起住在事发小区。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的黄某,平时在做网络刷单员。
他说,事发当晚自己喝了很多酒,“也不知为什么突然有了这个想法,我摸了她的胸,还亲她,虽然她在挣扎,但我还是继续对她耍流氓。”
黄某承认,虽然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却没有勇气去自首。“现在我非常后悔,想对这名女孩说对不起”。
【新闻知多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警方建议广大女性朋友,深夜最好不要独自外出,乘坐电梯时尽量避免和陌生男子一同进入。当遇类似情况时,可迅速按下尽量多层的电梯楼层,以制造更多的逃脱机会。此外,还应第一时间按下电梯内的报警铃,以便物管人员及时到场解救。
(原标题:视频曝光!南宁一女子电梯内遭男邻居猥亵,想逃还被硬拽回来!)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