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宁波一名中年男子因不满邻居家狗吠,上门交涉无果后持刀折回,致3死1伤的故意杀人事件,昨日经当地警方通报后,在网络上引发持续讨论。
案发地点为宁波市高新区的一处花园小区。行凶者王某某有固定职业,无犯罪和吸毒前科,归案后血液中未检出酒精成分。此前,因狗吠影响睡眠,王某某已多次与邻居沟通,均失败,心存怨恨。警方查明,双方均未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报警。
城市狗吠扰民,在当地有没有合理的解决方式?
南都记者据此询问了事发小区所属的梅墟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回应说,遭遇狗吠扰民,首先应该跟街道或物业反映。不过,街道和物业只能进行调解和劝导,处置权限在执法部门。
这位负责人称,近两年,养狗的人逐渐多了起来。在现实工作中,“最多还是看狗主人的素质高低,有些素质高一点的,可能相对会融合、融洽一点。”他希望此类事件能从立法层面得到解决,职能部门也要加强执法、监督。
事发小区的物业公司为成立于1999的浙江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在管项目还包括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梅墟街道等。遗憾的是,事件发生后,该公司官方网站上的联系电话和24小时服务电话均无人接听,在事发小区内设立的物业服务点同样拒绝发声。
宁波市物业协会工作人员裘女士听闻这起事件的前因后果之后,向南都记者介绍,由于此案牵涉到的并非流浪狗,而是家养的宠物狗,实际上,如果业主没有报告,物业公司是无权直接进行处理的。
据了解,目前,宁波市的犬只拥有量在20万只以上。该市《限制养犬管理规定》明言:凡在限养区内,个人不得饲养超过9公斤或35厘米的犬只,且须在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之后,申办《养犬登记证》,如果擅自养犬,公安机关可以捕杀其犬,并处以罚款;如果犬只伤害他人,除养犬者应当负担受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外,还应捕杀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纵犬伤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还规定,在限养区内携犬出户时不束犬链、不由成年人牵领或者不及时清理排泄物的,由当地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对于狗吠扰民,宁波市高新区梅墟派出所警官也告诉南都记者,接到报警后,警方会上门检查被投诉者是否办有狗证,如一切合规、手续齐全,民警会通过居委会或者市区办进行协调,对饲养人下达某种限制:“比如,在某个时间段最好远离居民区,不要扰民。”这位警官称,如果饲养人持有《养犬登记证》,这种限制是有约束力的。
然而,在宁波本地论坛,多名网友跟帖表示,上述条例在许多地方并没有执行到位。
今年6月,宁波一名陈姓保安在小区内巡逻时,解救了一只后腿被树枝缠住的宠物狗,反被小狗咬破手背。这名保安以为宠物狗不会携带狂犬病毒,所以未注射疫苗,不料在几天后狂犬病发作去世。此事曾引起宁波市民的广泛关注。
9月12日,宁波警方宣布,在全市范围内展开违规养犬行为专项整治,“力争抓捕一批野犬、狂犬,整改一批不文明养犬行为”,对限养区内未做证、未年检、未挂牌、未束犬链的犬只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一律实施暂扣。
不久前,宁波市公安局还在答复一则市民投诉时透露,该市目前唯一的宠物管理办法,即于2004年修订的《限制养犬管理规定》,已进入了立法修订调研工作阶段,公安机关正在积极配合。
原标题:宁波男子因狗吠杀死邻居一家三口背后:小区养狗扰民问题长期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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