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消息, 今天,已退休四年的长春市原副市长王学战被查,从官方发布的简历来看,在他2011年8月不再担任长春副市长,到2014年9月退休期间有三年“空白”。而2011年9月,王学战曾被通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原因是此前长春发生强拆致死事件。
长春市原副市长王学战今日落马 简历中有三年“空白”
今天,吉林省纪委省监委发布消息,长春市原副市长王学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学战,男,汉族,1951年8月出生,吉林榆树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7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简历显示,王学战已退休四年。1993年2月,他任职长春市委办公厅副主任;1994年2月,任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1997年11月,任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1998年1月,任长春市政府秘书长;2002年4月至2011年8月,任长春市副市长;2014年9月,退休。
显然,王学战的简历显示,2011年8月到2014年9月退休期间,有三年“空白期”。
2011年因强拆事件被行政记过 此后不再担任副市长
2011年9月新华社曾报道,记者从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四部门获悉,四部门会同有关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对当年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57人,其中副省级1人,市厅级4人,县处级20人,乡科级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
这些案例中,长春一女性被埋死亡。据报道,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违法强拆致人死亡一案中,长春市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与长久家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182户居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于当年3月26日与其委托的东霖拆除公司组织雇佣数百人、18台钩机进入拆除现场,采取暴力手段对多栋楼房进行强行拆除,致使未及时撤离的被拆迁人刘淑香(女,48岁)被埋窒息死亡。监察部责令长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并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长春市市长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长春市副市长王学战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长春市朝阳区委副书记、区长谢华维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朝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望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职务;给予朝阳公安分局局长孙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朝阳公安分局纪检组长杨青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纪检组长职务;给予朝阳公安分局长久路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王立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调离公安机关;给予朝阳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区拆迁办副主任范铁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朝阳区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科长潘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给予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徐源江,朝阳区委常委、区长助理、区拆迁办主任毕洪鹰等4人党纪政纪处分。科信公司总经理杨喆等1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2011年9月的通报中,王学战只是被“行政记过”,但是今天官方发布的简历显示,他在2002年4月至2011年8月任长春市副市长;在2014年9月退休,中间有三年“空白”。由此看来,强拆事件不仅让其被行政记过,而且在那之后他就不再担任领导职务。
强拆致死案6被告分别获刑3至5年
2012年3月,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长春市朝阳区违法强制拆迁致人死亡案进行了一审宣判,6名被告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被判处3至5年有期徒刑。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2月,长春市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人王海宾挂靠的长春市东霖房屋拆除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拆除合同。在未与部分住户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王海宾向科信公司项目经理杨喆提出,欲进行强制拆除,杨喆经请示行使科信公司法人职责的被告人马宁同意后,决定进行强拆。3月26日23时许,王海宾、杨喆等人到达拆除现场,王海宾安排被告人张纪虎、张纪明、张忠华负责清查工作。被告人在没对现场采取看护、设立警示标志的情况下,开始进行拆除,致使五号楼居民刘淑香在拆除过程中死于废墟中。
法院审理认为,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王海宾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张纪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纪明、张忠华、杨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马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原标题:退休四年的长春原副市被查 曾因强拆事件被行政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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