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安徽铜陵警方在“2019净网专项行动”中历时数月,跨越多省,侦破了一起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的特大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9年年初,安徽铜陵公安局经开分局的民警在网上日常巡查中发现,有网民通过微信发布大量的淫秽视频,经分析研判,辖区的一家羽毛球馆存在重大嫌疑。
2月15日,经开公安分局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等多部门对该羽毛球馆进行突击检查后发现,在其二楼办公室内隐藏着一个网络工作室。
在这间工作室,民警发现,在多台电脑登陆的微信群里都充斥着黄色视频的链接。
警方查明,该工作室的负责人为葛某浩,他也是该羽毛球馆的负责人,在这家所谓的工作室里,工作室人员所维护经营的微信群多达80多个,每个微信群群成员少则五六十,多则四五百,平均算下来每个群组有300多个人。
在这些微信群内,每天都会发送大量淫秽视频链接。民警当场抓获葛某浩等犯罪嫌疑人8名,扣押涉案手机40余部,电脑6台。第二天,这个工作室的另外3人,也被警方抓获。
警方经过初步调查发现,葛某浩等人利用涉黄内容引诱网民加入微信群,并以“拉人头”的模式进行管理,短时间内就在全国将群成员发展到了24000多人。但是发布淫秽视频链接的人,却不在已抓获的11名犯罪嫌疑人当中,而是另有其人。
办案民警发现,在每一个涉黄的微信群中,都有一个代号为“A”的人。经过调查,这个代号“A”就是葛某浩在网上雇佣的“发片手”,他会定期向微信群发布淫秽视频链接。而这个代号为“A”的人,真实身份是远在重庆市元阳县的熊某。
葛某将这项业务交给了重庆的一个熊某,他(葛某)自认为黄色视频不是自己发送的,他就不负法律责任。
熊某作为该团伙的专门的“发片手”,他每天在固定的时间内不间断的发送淫秽视频链接,初步统计,每天每一个群内都有淫秽视频链接数百部。
鉴于涉案人员众多,微信群的辐射范围广,当地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办。2019年3月,专案组民警远赴重庆市元阳县,将犯罪嫌疑人熊某抓获归案。
经警方查明,2017年5月,葛某浩在铜陵市经开区设立了这个叫做“奇艺网络工作室”的窝点。在技术方面,葛某浩聘用丁某铭为法人代表兼主管,负责“奇艺网络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及传播淫秽视频链接技术,同时,招聘薛某、胡某等6人为技术组成员,他们主要在网上购买作案手机、微信号、微信群,从事网络传播淫秽视频链接生成工作。此外,在销售方面,招聘陆某菲等3人为销售组成员,负责涉黄微信群的日常管理工作。
铜陵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副局长 常鸿 :葛某(浩),丁某(铭),建立了许多微信群,为了进一步扩大点击量,在网上招聘了推手熊某,熊某就往微信群定期的发送淫秽视频文件,虽然时间不长,短短半年内,他们就在群里推送淫秽视频,达一万余次,这个团伙呢,很快获利就达到了110余万元。
专案组民警调查发现,到案的熊某只是葛某浩雇佣的一个“发片手”,给葛某浩提供视频链接的另有其人。那么,这些淫秽视频链接究竟是从何处而来,葛某浩等人又是如何牟利的呢?围绕这些问题,警方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
警方查明,当网友加入这些微信群后,普通成员可以付费观看,如果再拉一定数量的人员入群,就可以升级到“VIP”群,观看更多的淫秽视频。除了群成员付费打赏,这些视频链接还带着一些广告。
民警通过对每部手机、每个微信群、每条视频链接进行研究,从中寻找突破口。很快,一个网名为“恭喜发财”的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经调查,这个“恭喜发财”人员的真实姓名叫王某辉。
警方很快查明,王某辉帮助以葛某浩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涉黄网络平台上注册会员,并充当其背后的“代理商”,承揽赌博网站、保健品及假药等各类广告。他们利用技术工具,制作非法的视频短链接,同时插入广告链接,通过网民打赏界面,对黄色视频进行收费观看。
铜陵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新城派出所副所长 葛志强:犯罪嫌疑人王某辉向葛某浩提供淫秽视频链接,淫秽视频链接里面都含有一定的广告,广告商根据淫秽视频家被点开的次数来计算广告费用,与王某辉进行决算,王某辉根据相应的比例计算提成,再次支付给葛某浩。
王某辉获得收益后,与葛某浩等人分赃,还传授制作视频短链接的技术,以此扩大“业务量”。同时,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王某辉长期活动在中缅边境,踪迹飘忽不定,偶尔回到云南省瑞丽市居住。
专案组民警在掌握了王某辉活动规律后,经过半个多月的蹲守,今年四月,在瑞丽市一个出租屋内成功将王某辉抓获,王某辉当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一个横跨多省的传播淫秽视频团伙被彻底摧毁。
铜陵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副局长 常鸿:葛某(浩),丁某(铭),他们在微信群里发送,淫秽视频文件,观看人很多,其中有不少是青少年,甚至是未成年人,会使他们的身心受到一定的损害,严重的会滋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危害了公共安全。
今年11月底,经当地法院审理查明,该犯罪团伙以葛某浩、丁某铭为首,通过建立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进行牟利,截止案发,共建立微信群80余个,传播淫秽视频200余部,涉及微信群成员24000余个,群成品遍布全国各个省市,涉案资金达100万元。
经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葛某浩、丁某铭、王某辉、熊某4人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对其行为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分别判处3-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该团伙其余的9人,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6-1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
原标题:警方破获特大网络传播淫秽视频案:跨省雇佣“发片手” 半年牟利1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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