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消息,在一起发生在医院的冲突中,湖南湘雅三医院老年科医生江凤林遭病人家属推搡拉扯,经鉴定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后病人家属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在申请行政复议仍然不服后,江凤林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和长沙市政府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驳回江凤林的诉求,江凤林不服上诉。长沙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江凤林向湖南高院申请再审。2020年2月,湖南高院经过审理将该案发回长沙铁路运输法院重审。后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立案审理。4月2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当事人江凤林处获悉,日前他收到了法院的告知书和传票,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将于5月22日对案件开庭。
病人家属推搡医生被罚款200元 医生不服起诉
江凤林是湖南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老年科医生。
2017年4月23日上午8时许,刘先生与其父亲陪同母亲到江凤林处就诊,因刘先生母亲病情比较严重,因此江凤林建议其挂急诊就诊。刘先生及家属接受了建议退号转挂急诊,约半小时后,刘先生和父亲又来到江凤林所在的诊室,称其母亲病情严重需住院,急诊科没有权限办理住院手续,要求江凤林立即为其母亲办理住院手续。江凤林告诉刘先生,医院并无急诊没有权限办理住院手续的规定,既然刘先生母亲已经转挂急诊科就诊,就只能由急诊科负责办理住院手续。
刘先生和父亲认为江凤林明故意推诿,拒绝办理住院手续,且态度恶劣,于是与江凤林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第刘先生掀翻了江凤林诊室内的小方桌,并拉扯、推搡,导致江凤林受伤。经法医检验,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此外,刘先生的行为导致湘雅三医院老年科诊室当天被迫停诊。事发后,湘雅三医院报警。
后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下属银盆岭派出所民警到场处警,但当时刘先生已离开现场。当天下午2时许刘先生主动到银盆岭派出所接受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刘先生承认有推搡江凤林的行为,但认为自己并未殴打江医生。后警方对刘先生作出罚款五百元的治安行政处罚。
江凤林不能接受这个处罚结果。他向长沙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长沙政府经复议认为,岳麓分局作出的处罚属适用法律错误,责令岳麓分局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岳麓分局后于重新作出《处罚决定书》,认定刘先生已经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但刘先生系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刘先生处以罚款200元。江凤林不服,再次申请行政复议,长沙市政府决定维持处罚决定。
二审败诉后不服 湖南高院提审本案
因为对行政复议不服,江凤林于是起诉到法院。
长沙岳麓区法院经过审理,一审认为,刘先生导致江凤林受伤的行为,无论其性质是殴打抑或是推搡、拉扯,均属于扰乱单位秩序违法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应由公安机关在查处其扰乱单位秩序违法行为时一并予以评价和处理,江凤林认为岳麓分局应当对该行为另行作罚的意见,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法院一审驳回了江凤林的诉求。
江凤林不服上诉到长沙中院。
2019年2月18日,长沙中院对案件二审宣判。长沙中院指出,本案虽然是行政诉讼,但起因仍是医患矛盾。因优质公共医疗资源紧张引发的“入院难”等问题已愈显突出,对构建文明、和谐的医患关系带来巨大压力。患者如能保持理性克制,给予医生的尊重和信任,医生如能保持的谦和、耐心,给予患者的关心和同情,共同致力于构建文明、和谐的医患关系,则类似本案的案件可能根本不会发生。
二审宣判后,江凤林仍旧不服,他向湖南高院申请再审。2019年4月29日,湖南高院作出裁定,湖南高院提审本案。
案件发回重审 5月下旬将开庭
今年2月,湖南高院对此案作出裁定,法院认为,岳麓公安分局认为刘先生实施的行为扰乱了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的单位秩序,刘先生系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刘先生罚款200元整的处罚。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系该行政处罚的相对人。
江凤林作为本案的利害关系人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和长沙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审应该通知湘雅三医院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审没有通知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当予以纠正。湖南高院最终裁定,撤销长沙中院和岳麓法院的行政判决,将该案发回长沙铁路运输法院重审。4月15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正式立案受理。
4月26日,北青报记者从江凤林医生处获悉,日前他收到了法院的告知书和传票,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将于5月22日对案件开庭。对于即将到来的开庭,江凤林表示,希望届时法院可以对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更多的人可以了解到案件情况,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能让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氛围。
原标题:首例“医生告警察对伤医不作为”案发回重审 5月下旬将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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