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近日,南京玄武法院审理一起强制猥亵案件,一名男研究生在宿舍强制猥亵自己的室友。目前,被告人尹某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根据检方指控,去年10月,被告人尹某不顾与其同宿舍的被害人柳某的反对,在玄武区某某二人的房间内,强行对柳某实施猥亵行为。公诉机关认为,应该以强制猥亵罪追究被告人尹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对检方指控其犯强制猥亵罪的主要事实定性不持异议,仅辩称其未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其辩护人对指控持有异议,提出被告人未使用暴力、胁迫,不排除被害人半推半就,故不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请求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尹某与被害人柳某系南京某某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同住玄武区的某某学生宿舍内,案发当日尹某不顾柳某反对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案发后第五天,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认为,被告人尹某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经查,尹某到案后多次供述案发时,被害人明确拒绝,但尹某仍然采用了将欲离开的柳某拉到床边、控制双手等暴力、胁迫手段强制猥亵。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文中人物系化名)
原标题:男研究生强制猥亵室友,获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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