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5月18日消息,20年前,四川西昌的陈某在怀孕期间,与丈夫罗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陈某用锄头多次击打丈夫的头、胸等部位,导致其当场死亡。随后,她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
2020年11月9日,陈某向警方投案自首,潜逃时间长达19年。陈某自称,夫妻之间感情出现裂痕,怀孕期间双方又发生争吵,自己一怒之下砸死丈夫。
5月17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陈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裂痕:夫妻经常争吵,双方家属各执一词
陈某1974年出生,是四川省冕宁县人。陈某称,在上世纪90年代,她嫁给了罗某,当时罗某是一名民办教师,“刚开始结婚的时候,夫妻感情很好。我怀第一个孩子的时候难产,孩子没有存活,那之后我们感情就不怎么好了。”
后来,罗某考上西昌一所师范学校。“我生大女儿在医院剖腹产的,当时只有我姐姐来照顾我,罗某和他妈妈都没有来看我一下。出院后,我带着女儿到西昌找在此读书的罗某,他看都不看女儿一眼就进学校去了。回家后,因为我生的是女儿,他妈妈也不理我。”陈某说。
她还称,罗某毕业后成为一名公办教师,夫妻俩的感情变得更差,双方经常吵架甚至打架。当时为了供罗某读书,她找亲戚借了很多钱,但当丈夫成为公办教师后,看不起自己,想赶走她,甚至连她借的供其读书的钱都不打算还。
不过,对于陈某的说法,罗某的母亲瓦某予以否认,她表示陈某没有借钱给儿子读书,因为陈某家本来就很穷。“他俩刚结婚的时候感情很好,两三年后两人就经常吵架、打架,我没有因为陈某生的女儿和不是顺产而嫌弃她。”瓦某还称,儿子儿媳感情变差的原因,是因为陈某怀疑罗某和其他女子有男女关系,罗某不想要她了。“陈某说我帮着罗某对付她,我们俩关系自然就不好了。由于他们俩经常吵架,我常年在外面住。”
陈某的表弟则称,本来罗某只是个民办教师,经表姐的供养,成功考起了公办教师,然后罗某就看不起表姐,经常辱骂和家暴表姐。但罗某的弟弟说:“二哥罗某和二嫂陈某两个人性格不同,二嫂非常强势,两人感情不好,三天两头就打闹,案发前两个人在闹离婚,我二嫂不同意离婚。”
案发:孕期争吵杀害丈夫,取保候审期间潜逃
2001年9月26日上午10时许,陈某上街赶场,摘了一些南瓜和叶子卖了12元。当日下午4时许,她在街上碰见罗某的两个堂妹,3人准备回家时,在路上碰到了罗某。罗某让妻子拿出10元钱给两个堂妹买饭吃,但两个堂妹说不吃,先行离开。
当晚到家后,罗某和陈某发生了争吵,罗某指责妻子不舍得拿钱给堂妹们买饭吃。次日,夫妻俩继续为此事争吵,越吵越厉害。27日晚上,双方还为此动手。“他骂我并用拳头殴打我,我当时背着大女儿还怀着孕,还有一个月就生了……”陈某称,丈夫不知从哪里拿了一把板锄打她,她忍无可忍抢过板锄还击,击打丈夫的头部、胸部等部位,随后发现丈夫倒在地上,她以为丈夫死了,匆忙逃离了现场。
9月28日中午12点,罗某一个叔叔经过时,从门缝看到罗某躺在地上,脸上全是血,立即通知其他亲戚和当地乡干部。乡干部报案后,民警到现场确认罗某已死亡。经鉴定,罗某系头面部、双手等部位受钝器多次打击致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属他杀。
据陈某交代,案发后,她坐火车流浪了几天,之后亲戚就带她向警方投案,后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8日,她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因为我要生孩子了,看守所民警就把我送到西昌市的医院来生孩子,孩子生下来几天后,我就从医院逃跑了。之后我一直到处躲,大概去了河南、河北、内蒙古等地方。”
判决:外逃19年自首,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
2020年11月9日,在外潜逃19年的陈某,在亲属陪同下到西昌市公安局自首。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与被害人罗某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争执中,陈某用板锄多次击打被害人罗某的头面部等部位,致被害人罗某当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提出因家暴才引发本案的理由,经查,陈某与被害人罗某间夫妻感情不和,但无充分证据证实家暴的事实,故本院对该理由不予采纳。所提其是法盲和文盲的理由并不影响定罪和量刑。”
“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提出陈某是基于正当防卫的心理将锄头抢来反击,主观上更加倾向于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事实不符,本院对上述意见不予采纳。所提系家庭纠纷引发的激情犯罪,具有投案自首情节,系初犯的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同时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对被告人陈某依法惩处。”法院认为。
2021年4月12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家属3.9万余元。
原标题:因家庭琐事,女子孕期杀害丈夫取保候审期间潜逃 19年后自首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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